土地行政訴訟時效是幾年
來源:法律科普站 3.07W
依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對土地徵收決定不服的,可以自徵收決定作出後6個月內提出,如果申請了行政複議的,對複議決定不服的,自收到決定書15日內提起。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第四十五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第四十六條
依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對土地徵收決定不服的,可以自徵收決定作出後6個月內提出,如果申請了行政複議的,對複議決定不服的,自收到決定書15日內提起。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第四十五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第四十六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