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間借款的風險應該怎麼預防

來源:法律科普站 1.46W

民間借貸中,我們經常遇到事先扣除利息的現象。表面看,出借方先將利息收回好象保護了自己的利益,其實該做法直接損害的就是出借方的利益(如果出借方有投資的目的)。合同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廢止)第二百條規定:“借款的利息不得預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在本金中扣除的,應按照實際借款數額返還借款並計算利息。”所以,事先扣除利息實際等於減少計算利息的本金。

民間借款的風險應該怎麼預防

民法典》第六百七十條  借款的利息不得預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預先在本金中扣除的,應當按照實際借款數額返還借款並計算利息。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