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守所存錢規則

來源:法律科普站 1.41W

看守所對罪犯收受的物品應當進行檢查,非日常生活用品由看守所登記保管。罪犯收受的錢款,由看守所代為保管,並開具記賬卡交與罪犯。
看守所檢查、接收送給罪犯的物品、錢款後,應當開具回執交與送物人、送款人。
罪犯可以依照有關規定使用物品和支出錢款。罪犯刑滿釋放時,錢款餘額和本人物品由其本人領回。
《看守所留所執行刑罰罪犯管理辦法》第六十四條

看守所存錢規則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