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的訴訟費繳納標準是怎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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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婚姻案件:每件50-300元,超過20萬元的部分收0.5%;
二、侵害人身權案件:每件100-500元,超過5萬至10萬的部分,收1%;超過10萬的部分收0.5%;
三、其他非財產案件:每件50-100元;
四、勞動爭議案件:每件10元;
五、知識產權糾紛案件:每件500-1000元,有爭議金額的按財產案件標準;
六、破產案件:依據破產財產總額計算,按照財產案件受理費標準減半交納,但最高不超過30萬元;
七、商標、專利、海事行政案件:每件100元;
八、其他行政案件:每件50元;
九、管轄權異議:異議不成立的,每件50-100元;
十、財產案件收費:
1、1萬元以下:50元:
2、1-10萬元的部分:標的額_2.5%-200元;
3、10-20萬元的部分:標的額_2%300元;
4、20-50萬元的部分:標的額_1.5%1300元;
5、50-100萬的部分:標的額_1%3800元;
6、100-200萬元的部分:標的額_0.9%4800元;
7、200-500萬元的部分:標的額_0.8%6800元;
8、500-1000萬元的部分:標的額_0.7%11800元;
9、1000-2000萬元的部分:標的額_0.6%21800元;
10、2000萬元以上的部分:標的額_0.5%41800元。
十一、案件執行費:
1、沒有執行金額或者價額:每件50元至500元;
2、執行金額不超過1萬元:每件50元;
3、超過1萬元至50萬元的部分:執行金額_1.5%-100元;
4、超過50萬元至500萬元的部分:執行金額_1%2400元;
5、超過500萬元至1000萬元的部分:執行金額_0.5%27400元;
6、超過1000萬元的部分:執行金額_0.1%67400元。
十二、保全費:
1、財產數額不超過1000元或者不涉及財產數額:每件30元;
2、超過1000元至10萬元的部分:1%;
3、超過10萬元的部分:0.5%,但最多不超過5000元。
十三、申請支付令:按財產案件受理費標準的1/3交納;
十四、申請公示催告:每件交納100元;
十五、申請撤銷仲裁裁決或者認定仲裁協議效力:每件交納400元。
訴訟費用交納辦法》第十三條
《訴訟費用交納辦法》第十四條

法院的訴訟費繳納標準是怎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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