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偵查階段律師作用

來源:法律科普站 2.03W

在偵查階段,律師的作用如下:
一、會見犯罪嫌疑人。
二、全面瞭解案件事實。
三、收集有利證據。
四、向偵查機關申請變更強制措施。
五、提交不予提請逮捕的法律意見。
六、建議不批准逮捕。
七、提出羈押必要性審查申請。
八、提出糾正程序違法的法律意見。
九、另行接受委託代理申訴和控告。
十、瞭解涉嫌罪名和案件有關情況。
十一、指導家屬談判和解,爭取諒解。
《律師辦理刑事案件規範》
第六十條偵查期間,律師接受委託後,自犯罪嫌疑人被第一次訊問或者採取強制措施之日起,可以向偵查機關了解案件情況,包括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已查明的主要事實、犯罪嫌疑人被採取、變更、解除強制措施、延長偵查羈押期限等。

公安偵查階段律師作用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