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營業執照被吊銷的情形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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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營業執照被吊銷的情形有哪些

公司營業執照是公司開展經營活動的關鍵,公司沒有營業執照的話就不能進行生產營業。現實中,公司往往會因為一些特殊的原因而導致營業執照被吊銷,究竟公司營業執照被吊銷的情形有哪些呢?下面就請跟本站小編一起來了解了解吧。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登記管理條例》中所列舉的幾種被吊銷營業執照的情況如下:

1、虛假註冊。

虛假註冊包括虛報註冊資本、提交虛假材料、發起人、股東虛假出資等形式來騙取註冊。這幾乎是所有的吊銷營業執照類型所共同採用的理由。無論是個人獨資企業、合夥企業、公司以及其它各類企業,凡以虛假註冊或者欺騙手段騙取營業執照,並情節嚴重時,皆有可能被吊銷營業執照。

2、超範圍經營。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登記管理條例》第七十三條規定“變更經營範圍涉及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國務院決定規定須經批准的項目而未取得批准,擅自從事相關經營活動,情節嚴重的,吊銷營業執照。”

3、無故不開業或者停業。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登記管理條例》第七十二條規定:公司成立後無正當理由超過6個月未開業的,或者開業後自行停業連續6個月以上的,由公司登記機關吊銷營業執照。除《合夥企業登記管理辦法》未將此納入外,《個人獨資企業登記管理辦法》、《企業法人登記管理條例》皆將此明文規定為吊銷營業執照的事由。

4、其他的情況。

當然還有一些專業的公司,比如會計師事務所,律師事務所等在工作中違犯的相關的法律法規,也可能被吊銷其營業執照。

《公司登記管理條例》相關規定:

第六十八條 虛報註冊資本,取得公司登記的,由公司登記機關責令改正,處以虛報註冊資本金額5%以上15%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撤銷公司登記或者吊銷營業執照。

第六十九條 提交虛假材料或者採取其他欺詐手段隱瞞重要事實,取得公司登記的,由公司登記機關責令改正,處以5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撤銷公司登記或者吊銷營業執照。

第七十二條 公司成立後無正當理由超過6個月未開業的,或者開業後自行停業連續6個月以上的,可以由公司登記機關吊銷營業執照。

第七十三條 公司登記事項發生變更時,未依照本條例規定辦理有關變更登記的,由公司登記機關責令限期登記;逾期不登記的,處以1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的罰款。其中,變更經營範圍涉及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國務院決定規定須經批准的項目而未取得批准,擅自從事相關經營活動,情節嚴重的,吊銷營業執照。

通過上述小編的整理,我相信大家對於公司營業執照被吊銷的情況都有所瞭解了吧,希望小編的整理能夠對大家的生活有所幫助。公司營業執照的問題在我國一直存在很多的糾紛、爭議,而大家對這類問題的解決也是不盡人意的。如果您遇到了公司營業執照方面的糾紛,請及時諮詢我們本站的在線律師,讓我們用專業知識來為您解決難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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