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外合資企業章程如何起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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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中外合資企業章程如何起草?

中外合資企業章程如何起草?

中外合資企業章程由標題、通過時問和會議名稱標註、正文、尾部四部分組成。

1、標題

中外合資企業章程的標題應該是全稱式的,它由章程制定單位的全稱和文書種類組成,如“××××合資企業章程”。

2、通過時間和會議名稱標註

標題下用括號標註“××××年×月×日×××會議通過”字樣。

3、正文章程的正文

一般是條款式。大型合資企業可採用總則分章式,而中小型合資企業採用分列條目較適宜。正文應包括的內容必須按照《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實施條例》中的明確規定來分條排列,主要包括:合資企業名稱及所在地;公司宗旨、經營範圍和期限;合資各方名稱、註冊國家、法定地址和法定代表人姓名、國籍、職務;公司投資總額、註冊資本額、各方出資比例、股份轉讓規定;利潤和虧損的分派比例和規定;董事會的組成、議事程序、董事任期、董事長及董事的委派;管理機構的設置和職責、辦事規則、總經理及高級人員的任免;會計制度的原則;公司的終止和清算;章程修改的程序。

正文結尾可列附則,寫明章程修改權限、生效日期等。

4、結尾

包括署名和日期。

二、中外合資企業章程有哪些特點?

1、法規性。

中外合資企業章程是依照我國的有關法律、法規、條例和中外合資企業合同所制定的條款。它規定了合資企業宗旨、組織原則及經營管理方法等事項,是合資企業的行為規範,是合資企業的根本法。

2、合法性。

中外合資企業章程是按照合營企業合同規定的原則,經合營各方一致同意規定合營企業的宗旨、組織原則和經營管理方法等事項的文件,因此遵守我國的有關法律規定,特別是《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和《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實施條例》。除此之外,必須遵守合同的各項合約,必須以合同為準,其有關內容可以和合同有重複,但不能和合同有矛盾。

3、內部約束性。

它要求組織內所有成員都必須按章行事,按照條文規範自己的行為,還要求其各級組織必須嚴格按照章程規定的宗旨、原則、生產經營活動範圍及其工作職責來運作。

綜上所述,企業章程對於企業成立和發展具有非常重要的意義,是指導企業開展經營活動的基本文件。中外合資企業是我國一種重要的企業類型,中外合資企業章程包括標題、正文、結尾等內容,具有法規性、合法性和內部約束性等特點。至於章程具體的內容就要結合企業實際情況,由企業股東共同商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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