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團公司的註冊要求是什麼?

來源:法律科普站 2.2W

一、集團公司的註冊要求是什麼?

集團公司的註冊要求是什麼?

企業集團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1、企業集團的母公司(核心企業)註冊資本在5000萬元人民幣以上,並至少擁有5家子公司;

2、母公司(核心企業)和其子公司的註冊資本總和在1億元人民幣以上;

3、企業集團的母公司(核心企業)應登記為有限責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全民所有制企業可以作為核心企業組建企業集團,但註冊資金應在1億元人民幣以上;

4、集團成員單位均具有法人資格。

二、設立集團公司登記的步驟是什麼?

設立企業集團,一般要經以下步驟:

1、諮詢後領取並填寫《名稱(變更)預先核准申請書》,同時準備相關材料;

2、遞交名稱登記材料,等待名稱核准結果;

3、領取《企業名稱預先核准通知書》及相關材料,同時領取《集團設立登記申請書》等有關表格:

4、遞交申請材料,材料齊全,符合法定形式的,等候領取《准予行政許可決定書》;

5、領取《准予行政許可決定書》後,按照《准予行政許可決定書》確定的日期到工商局領《企業集團登記證》。

三、集團公司的名稱規定是怎樣的?

企業集團名稱由“行政區劃 字號 行業 集團”四部分依次組成。  企業集團及其成員名稱的有關要求包括:

1、名稱不冠以行政區劃的,應按規定程序經國家工商總局核准;

2、企業集團的名稱可以有簡稱;

3、母公司(核心企業)可以在企業名稱中使用“集團”或者“(集團)”字樣;

4、子公司(集團的成員企業)可以冠以集團名稱或簡稱。

5、參股公司經集團管理機構同意,可以在自己的名稱中冠以企業集團名稱或者簡稱。

綜上所述,現在一些公司分支機構多,在兼併重組過程中,可以設立集團公司。成立這樣公司要符合註冊要求,總的註冊資本最低是一億元,最少有五家公司,並且各成員都有法人資格。設立集體公司,需要經辦人帶上所需材料去工商局辦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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