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原有註冊資本金彌補虧損可以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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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用原有註冊資本金彌補虧損可以嗎?

用原有註冊資本金彌補虧損可以嗎?

不可以,根據會計準則要求,可以用於補虧的包括:税前利潤、以前年度留存的未分配利潤及盈餘公積,註冊資本和資本公積都不可以補虧。公司成立後,股東或者發起人作為出資的實物、知識產權、土地使用權及其他非貨幣財產的實際價額顯著低於公司章程規定數額的,應當由交付該出資的股東或者發起人補交其差額。

原出資中的實物、知識產權、土地使用權及其他非貨幣財產應當重新進行評估作價。公司實收資本應當進行重新驗證並由驗資機構出具驗資證明。註冊資本是法律上規定的強制性要求,而實收資本則是企業在實際業務中遵循法律規定的結果,二者不是同一個概念,但在現行制度下,它們在金額上又是相等的。

公司法》第二十六條 【註冊資本】有限責任公司的註冊資本為在公司登記機關登記的全體股東認繳的出資額。

法律、行政法規以及國務院決定對有限責任公司註冊資本實繳、註冊資本最低限額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二、公司註冊資本最低要求是多少?

有限責任公司註冊資本的最低限額為人民幣三萬元,一人有限責任公司的註冊資本最低限額為人民幣十萬元,股份有限公司註冊資本的最低限額為人民幣五百萬元。法律、行政法規對有限責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註冊資本的最低限額有較高規定的,從其規定。

公司全體股東或者發起人的貨幣出資金額不得低於公司註冊資本的百分之三十。募集設立的股份有限公司發起人認購的股份不得少於公司股份總數的百分之三十五;但是,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三、公司驗資證明包括哪些內容?

設立公司的驗資證明應當載明以下內容:

1、公司名稱;

2、公司類型;

3、股東或者發起人的名稱或者姓名;

4、公司註冊資本額、股東或者發起人的認繳或者認購額、出資時間、出資方式;以募集方式設立的股份有限公司應當載明發起人認購的股份和該股份佔公司股份總數的比例;

5、公司實收資本額、實收資本佔註冊資本的比例、股東或者發起人實際繳納出資額、出資時間、出資方式。以貨幣出資的説明股東或者發起人出資時間、出資額、公司的開户銀行、户名及賬號;以非貨幣出資的須説明其評估情況和評估結果,以及非貨幣出資權屬轉移情況;

6、全部貨幣出資所佔註冊資本的比例;

7、其他事項。

綜上所述,企業成立的時候,各股東會履行出資義務,形成註冊資本,這個會登記在公司營業執照中。公司在經營發展過程中出現虧損,不能用原註冊資本抵扣,這個違反會計準則。而是應該由之前未分配的剩餘利潤或者盈餘公積彌補虧損。本站有在線律師,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歡迎您隨時諮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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