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的銀行股權確認是什麼意思?

來源:法律科普站 2.75W

一、我國的銀行股權確認是什麼意思?

我國的銀行股權確認是什麼意思?

銀行股權確認實質上就是股東資格的確認。在司法實踐中,因股東資格而產生的股權確認之訴是較為常見的一種糾紛和訴訟,也是在法理上合實務中較為複雜的訴訟。

商業銀行股權確認流程:

經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股東應就其股權轉讓事項書面通知其他股東征求同意,申請轉讓商業銀行股權時轉讓、受讓雙方應向本行董事會提交材料,完成轉讓。

1、 轉讓、受讓雙方的《股權轉讓協議》;

公司法》第七十一條: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權。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股權,應當經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股東應就其股權轉讓事項書面通知其他股東征求同意,其他股東自接到書面通知之日起滿三十日未答覆的,視為同意轉讓。其他股東半數以上不同意轉讓的,不同意的股東應當購買該轉讓的股權,不購買的,視為同意轉讓。

根據以上規定,根據有關規定股份制商業銀行進行股權轉讓時如股權比例低於股份總額的5%股權受讓方的股權資格由本行董事會按照《商業銀行法》和《中資商業銀行行政許可事項實施有關辦法》審核,股權比例超過股份總額的5%經本行董事會審核後報銀監會審批。故股份制商業銀行股東股權轉讓時要報經本行董事會批准。

二、受讓方的資格要求是什麼

《中資商業銀行行政許可事項實施有關辦法》對受讓方的資格規定要求如下

1、股權受讓方為境內非金融機構的應符合以下條件

(1) 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登記註冊的具有法人資格的企業;

(2) 具有良好的公司治理結構或有效的組織管理方式;

(3)具有良好的社會聲譽、誠信記錄和納税記錄能按期足額償還機構的貸款本金和利息;

(4)具有較長的發展期和穩定的經營狀況;

(5)具有較強的經營管理能力和資金實力;

(6)財務狀況良好最近三個會計年度連續盈利;

(7)年終分配後淨資產達到全部資產的30%;

(8)除國務院規定的投資公司和控股公司外權益性投資餘額原則上不超過本企業淨資產的50%;

(9)入股資金來源真實合法。

2、股權受讓方為境內金融機構的應符合以下條件

(1)銀行資本充足率不低於8%非銀行金融機構資本總額不低於加權風險資產總額的10%;

(2)權益性投資餘額原則上不超過其淨資產的50%;

(3)最近三個會計年度連續盈利;

(4)公司治理良好內部控制健全有效;

(5)主要審慎監管指標符合監管要求。

3、境外金融機構的條件另行規定。

股東申請轉讓本行股權時轉讓、受讓雙方應向本行董事會提交以下材料:

1、 轉讓、受讓雙方的《股權轉讓協議》;

2、轉讓方股權轉讓申請、公司董事會或經理辦公會股權轉讓的決議、轉讓方證明股權狀態良好的聲明函、轉讓方企業法人營業執照、轉讓方所持本行股權證複印件;

3、受讓方股權轉讓申請、公司董事會或經理辦公會受讓股權的決議、受讓方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受讓方法人身份證複印件受讓方最近三年的財務報表會計師事務所出具的受讓方股東資格專項審計報告。其中會計師事務所出具的受讓方股東資格專項審計報告要對銀監會《中資商業銀行行政許可事項實施有關辦法》中所列的條件作出肯定性的説明。

隨着我國的社會經濟水平的發展,是會涉及到相關的股權的問題的,在銀行股權轉讓時,需要進過半數股東的同意,並且提交股權轉讓事項通知書,在獲得股東的同意後才能完成轉讓協議。最後因為銀行股權確認往往產生的法務糾紛較多,因此很多股東在銀行章程和股東名冊中都有明確的記載。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