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適用公司法的規定有什麼適用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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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國家,公司的建立包括有限責任公司和股份有限責任公司兩種類型,其中在公司法的規定下有適用於公司法的相關規定。那麼,您知道關於適用公司法的規定有什麼適用條件呢?一般來説,公司法的適用範圍是屬於中國範圍內的、組織形式僅限於兩種公司制度的設立。

關於適用公司法的規定有什麼適用條件

我國《公司法》中所稱公司有其特定適用範圍:

其一,依據屬地主義原則,為依照《公司法》在中國境內設立的公司;

其二,組織形式僅限於有限責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立法未對其他公司組織形式作規定,在實踐中則不允許設立。

一、有限責任公司

概念:指依據公司法由全體股東共同出資設立的,每個股東以其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公司以其全部資產對公司債務承擔責任的企業法人。

特徵:

1)有限責任公司股東的人數有一定的限制,必須是50人以下;

2)股東以各自的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有限財產責任;

3)有限責任公司不公開募集資本;

4)公司的規模可大可小,適應性強;

5)公司的設立程序簡單,組織機構靈活

設立條件:

1)股東人數符合法定人數;

2)股東出資達到法定資本最低額3萬元;

3)股東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4)有公司名稱,建立符合有限責任公司要求的組織機構;

5)有公司住所。

出資方式:貨幣出資;實物出資;知識產權出資;土地使用權出資。

二、股份有限公司

概念:是指依法成立的,其全部資本分成等額股份,通過發行股票籌集公司資本,股東以其所持股份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公司以其全部資產對公司債務承擔責任的企業法人。

特徵:

1)公司發起人有人數限制,2~200人

2)公司資本分成等額單位,稱之為股份

3)股份以股票形式發行

4)股份有限公司一般規模較大,是典型的資合公司,在設立程序上也比較複雜。

設立的條件:

1)發起人符合法定人數;

2)發起人認購和募集的股本達到法定資本最低限額;

3)股份發行、籌辦事項符合法律規定;

4)發起人制定公司章程,採用募集方式設立的經創立大會通過;

5)有公司名稱,建立符合股份有限公司要求的組織機構;

6)有公司住所。

綜上所述,關於關於適用公司法的規定上文已經詳細説明。在公司建立的過程中,應當嚴格按照公司法的規定合法運行操作,不得觸犯法律的邊界。同時,在公司法中,有限責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的設立也都有相應的條件,若是您想建立一家公司應當確定設立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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