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權轉讓資產評估的相關規定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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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頻繁的經濟活動中,股權轉讓已成為一種普遍存在的經濟活動,股權轉讓活動從本質上來講,是一種商品交易,只是交易的對象是股權罷了,有交易就意味着要徵税,也意味着有人會想法設法進行避税和逃税,於是,相關法律法規規定了股權轉讓要進行股權轉讓資產評估。接下來,本站小編就為大家整理相關知識。

股權轉讓資產評估的相關規定是什麼?

一,什麼是股權轉讓資產評估?

股權轉讓,是公司股東依法將自己的股東權益有償轉讓給他人,使他人取得股權的民事法律行為。

資產評估,即資產價值形態的評估。是指專門的機構或專門評估人員,遵循法定或公允的標準和程序,運用科學的方法,以貨幣作為計算權益的統一尺度,對在一定時點上的資產進行評定估算的行為。

股權轉讓要對轉讓股權的市價減去原始成本的增值額進行徵税,但交易價往往是內部價格,税務局一般不認可,所以需要對擬轉讓股權的市價進行資產評估。

二,股權轉讓評估的情形

1. 個人轉讓

《股權轉讓所得個人所得税管理辦法》

第二十一條 納税人、扣繳義務人向主管税務機關辦理股權轉讓納税(扣繳)申報時,還應當報送以下資料:

(一)股權轉讓合同(協議);

(二)股權轉讓雙方身份證明;

(三)按規定需要進行資產評估的,需提供具有法定資質的中介機構出具的淨資產或土地房產等資產價值評估報告;

(四)計税依據明顯偏低但有正當理由的證明材料;

(五)主管税務機關要求報送的其他材料。

第十四條 主管税務機關應依次按照下列方法核定股權轉讓收入:

(一)淨資產核定法

股權轉讓收入按照每股淨資產或股權對應的淨資產份額核定。

被投資企業的土地使用權、房屋、房地產企業未銷售房產、知識產權、探礦權、採礦權、股權等資產佔企業總資產比例超過20%的,主管税務機關可參照納税人提供的具有法定資質的中介機構出具的資產評估報告核定股權轉讓收入。

6個月內再次發生股權轉讓且被投資企業淨資產未發生重大變化的,主管税務機關可參照上一次股權轉讓時被投資企業的資產評估報告核定此次股權轉讓收入。

2.國有資產轉讓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國有資產法》第四十七條 國有獨資企業、國有獨資公司和國有資本控股公司合併、分立、改制,轉讓重大財產,以非貨幣財產對外投資,清算或者有法律、行政法規以及企業章程規定應當進行資產評估的其他情形的,應當按照規定對有關資產進行評估。

綜上所述,股權轉讓是股東將股份依法轉讓的行為;資產評估,是以貨幣衡量股份無形資產的重要方式;股份轉讓資產評估則是利於税務部門徵收相關税費的法律要求。在我國,對個人股份轉讓以及國有資產轉讓這兩種情形都做了要進行股權轉讓資產評估的具體要求,小編已在上文中敍述,更多問題,歡迎諮詢本站網站的專業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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