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下股東協議可以做同行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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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私下股東協議可以做同行嗎?

私下股東協議可以做同行嗎

一般是不可以的,因為這種做法違反了競業限制,競業限制的適用範圍:

可以作為競業禁止對象的主要有以下五類人:

1、高層管理者,掌握企業大量商業祕密;

2、技術研發人員,掌握企業技術祕密;

3、高級營銷人員,直接掌握着大量的客户資源;

4、重要管理崗位的人員,如HR、財務管理、法務管理人員,許多公司關鍵資料都在他們那裏;

5、重要信息員,企業內的各種調研數據等都掌握在他們手裏。這主要是針對諮詢行業來説。

二、股東的義務

權利與義務總是相對的,股東享有權利,也要承擔義務。根據我國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公司的股東應當承擔如下義務:

1、股東遵守公司章程的義務。

2、繳納認購的出資額。股東認繳出資後,就負有繳納出資的義務,如果圾東認繳了出資後,無正當理由不履行繳納出資的義務,它必須承擔相應的責任,由此給公司造成了經濟損失的,應當負賠償責任。

3、資本的充實責任,為防止公司註冊資本的減少,股東負有資本充實的責任。

三、股東的權利

在《公司法》中,有限責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股東的權利是散見於各個條文之中。根據法律規定,公司的股東權利歸納如下:

1、參加股東會並根據其出資份額享有表決權

2、查閲權

3、優先受讓和認購新股權

4、轉讓出資或股份的權利

5、紅利的分配權

6、公司的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

法律上是不限制東到其他單位去工作的,但是,成立起公司之後,如果股東再去成立一家公司,並且根本公司經營的項目完全都是一模一樣的,這種做法勢必會在一定程度上侵犯到本公司的合法權益。公司股東本身就有自己必須要遵守的一些責任和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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