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私募基金需要備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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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募基金從組織形式上分為多種,包括契約型、公司型和信託型等。相對於公募基金而言,私募基金的透明度不高,存在的風險也比較大。為了管理私募基金,目前實行私募基金備案制度,私募基金管理人在基金成立之後要通過基金業協會進行備案。那麼哪些私募基金需要備案?下面小編簡單介紹下相關知識。

哪些私募基金需要備案?

一、哪些私募基金需要備案?

1、私募管理人發起設立的有限合夥

如果一個有限合夥是已在中基協登記的私募基金管理人發起設立的,筆者認為,該有限合夥應當辦理私募基金備案。

因為對於私募基金管理人有專業化經營的要求,其主營業務應為私募基金管理業務,不得兼營可能與私募投資基金業務存在衝突的業務,不得兼營與“投資管理”的買方業務存在衝突的業務,不得兼營存在衝突的其他非金融業務。

在這種前提下,將私募基金管理人設立的有限合夥解釋成“非私募基金”的難度勢必較大。因此,筆者建議,私募基金管理人設立的或管理的有限合夥,應當在中基協辦理備案手續。

2、進行證券投資的有限合夥

對於進行證券投資的有限合夥,因為需要在中國結算開立證券賬户,開户申請材料中必須提交中基協的備案證明。因此,進行證券投資的有限合夥企業需要在中基協辦理私募基金的產品備案。

但需要指出的是,實踐當中,出於便利性考慮,大多數私募證券投資基金一般選擇契約型。

3、契約型的私募基金

根據組織形式的不同,私募基金可以分為公司型、有限合夥型以及契約型。公司和有限合夥除了是私募基金外,還可以是普通的工商企業,但契約型則不存在這個問題。因此,如果通過合同約定(契約型)對外投資,應當辦理私募基金備案。如果通過合同約定(契約型)對外投資,應當辦理私募基金備案。

雖然這種情形下也可通過委託代理關係進行對外投資,但是這種關係下不能實現風險隔離,也沒有組織架構。對於投資人而言,其財產安全無法保障;對於委託人而言,其責任邊界也難以界定。

二、私募投資基金管理人登記及基金備案的性質?

私募投資基金管理人登記和私募基金備案不屬於行政許可事項。根據《證券投資基金法》、《中央編辦關於私募股權基金管理職責分工的通知》、中國證監會授權以及《私募投資基金管理人登記和基金備案辦法(試行)》(以下簡稱辦法)有關規定,由基金業協會負責私募投資基金管理人登記和私募基金備案,並履行行業自律監管職能。私募基金自律管理以信息披露為核心,以誠實守信為基礎。私募基金管理人承諾對所提供信息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法律責任。基金業協會對於私募投資基金管理人提供的登記備案信息不進行實質性事前審查。投資者進行私募基金投資時須謹慎判斷和識別風險。

講到這裏,相信大家對哪些私募基金需要備案有了一定了解。按照相關政策解讀,目前大部分私募基金,如合夥型基金、契約型基金和公司型基金等,自成立之日起都需要進行備案。通過向基金業協會進行備案,將基金具體情況及管理人信息進行公示,可以便於投資者查閲,甄別投資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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