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法終止的法律規定是怎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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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們的日常生活當中,大家對於公司應當是比較熟悉的,公司在,一些特定的情況之下會終止,當然,這些終止的情形,在我們國家公司法律當中作出了明確的規定,但是很多普通老百姓實際上是並不清楚的,比如説公司法終止的法律規定是怎樣的?

公司法終止的法律規定是怎樣的?

一、公司法終止的法律規定是怎樣的?

1、公司被依法宣告破產;

2、公司章程規定營業期限屆滿或者其他解散事由出現;

3、公司因合併、分立解散;

4、公司被依法責令關閉,可申請註銷

備註:吊銷營業執照即公司註銷,如果以後不打算再開公司的話,事實上無需辦理註銷手續,因為工商營業執照在每年年檢時如果不年檢,將會自動註銷公司的執照。另外如果公司不再去報税,税務局也會停止公司的税務登記證。不過如此做法的後果是,3年內將不再有資格成為公司法人,3年後才可恢復正常。

二、公司註銷的流程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一百八十四條、第一百八十五條、第一百八十六條、第一百八十七條、第一百八十八條、第一百八十九條規定,註銷公司依法依照如下步驟組織清算後,方能辦理註銷登記,公告終止公司。

1、依法成立清算組。公司應當在解散事由出現之日起十五日內成立清算組,開始清算。有限責任公司的清算組由股東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組由董事或者股東大會確定的人員組成。逾期不成立清算組進行清算的,債權人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指定有關人員組成清算組進行清算。人民法院應當受理該申請,並及時組織清算組進行清算。

2、公告並通知債權人申報債權,依法對債權進行登記。清算組應當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內通知債權人,並於六十日內在報紙上公告。債權人應當自接到通知書之日起三十日內,未接到通知書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內,向清算組申報其債權。債權人申報債權,應當説明債權的有關事項,並提供證明材料。清算組應當對債權進行登記。在申報債權期間,清算組不得對債權人進行清償。

3、清算組接管公司,展開清算工作。清算組自成立之日起接管公司,了結公司未了業務、清理公司債權和債務、處理公司清償債務後的剩餘財產、清繳所欠税款以及清算過程中產生的税款、代表公司參與民事訴訟活動。

4、清算組全面清理公司財產、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

5、清算組制定清算方案,並報股東會、股東大會或者人民法院確認。其中:清算組在清理公司財產、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後,發現公司財產不足清償債務的,應當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請宣告破產。公司經人民法院裁定宣告破產後,清算組應當將清算事務移交給人民法院。

6、根據股東會、股東大會或者人民法院確認的清算方案分配公司財產。公司財產在分別支付清算費用、職工的工資、社會保險費用和法定補償金,繳納所欠税款,清償公司債務後的剩餘財產,有限責任公司按照股東的出資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東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清算期間,公司存續,但不得開展與清算無關的經營活動。公司財產在未按前款規定清償前,不得分配給股東。

7、製作清算報告,報股東會、股東大會或者人民法院確認後,申請註銷公司登記,公告公司終止。公司清算結束後,清算組應當製作清算報告,報股東會、股東大會或者人民法院確認,並報送公司登記機關,申請註銷公司登記,公告公司終止。

首先公司法律當中只得規定,其中一個內容,就有公司被依法宣告破產,或者是公司章程當中所約定的解散事由出現了,當然公司如果終止的話,那麼是需要依法進行清算的,清算程序當中要製作清算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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