註冊資本必須走銀行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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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註冊資本必須走銀行嗎?

註冊資本必須走銀行嗎?

註冊資本必須走銀行,主要還是因為需要投入資金,需要走銀行這個流程,具體的流程如下。

1、各股東同意的股東會決議;

2、修改補充章程或者制定公司新章程;

3、投入增資資金(或聘請會計師事務所進行實物/無形資產評估);

4、會計師事務所出具驗資報告;

5、辦理工商、税務等系列變更登。

二、法律依據是什麼?

1、《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條 公司需要減少註冊資本時,必須編制資產負債表及財產清單。

公司應當自作出減少註冊資本決議之日起十日內通知債權人,並於三十日內在報紙上公告。債權人自接到通知書之日起三十日內,未接到通知書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內,有權要求公司清償債務或者提供相應的擔保。

2、《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九條 有限責任公司增加註冊資本時,股東認繳新增資本的出資,依照本法設立有限責任公司繳納出資的有關規定執行。

股份有限公司為增加註冊資本發行新股時,股東認購新股,依照本法設立股份有限公司繳納股款的有關規定執行。

3、《公司法》第一百八十條 公司合併或者分立,登記事項發生變更的,應當依法向公司登記機關辦理變更登記;公司解散的,應當依法辦理公司註銷登記;設立新公司的,應當依法辦理公司設立登記。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四十三條股東會的議事方式和表決程序,除本法有規定的外,由公司章程規定。股東會會議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減少註冊資本的決議,以及公司合併、分立、解散或者變更公司形式的決議,必須經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決權的股東通過。

註冊資本它的增加或者是減少的話,它是需要根據我們國家法律當中的一些程序來進行的,比如説到工商管理部門來進行變更登記,提供一些材料等等,但不管怎麼樣來説的話,跟銀行肯定是離不開關係的,需要走銀行的賬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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