給控股股東律師函正文包括哪些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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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給控股股東律師函正文包括哪些內容?

給控股股東律師函正文包括哪些內容?

律師函的正文一般由四個部分組成:具體包括委託聲明、事實簡述、法律評論和律師意見。

1、委託聲明

委託聲明由委託來源及委託事項兩部分組成。委託聲明主要是向送達對象表明律師向其出具律師函的合法授權來源,以及委託人的委託事項,即委託人想讓送達對象做什麼或不做什麼。

2、事實簡述

一封好的律師函應該在委託人提交的材料及委託人陳述的基礎上,通過有組織、有邏輯性對案件事實進行敍述,使送達對象相信你列舉事實的合理性及真實性,並迫使其做出對自己有利的行為。

3、法律評論

法律評論由法律引用(包括合同條款的引用)和法律分析兩部分組成。在上一部分對事實進行簡述之後,就得以事實為依據對對方的違約或違法行為進行法律評論。法律引用(包括合同條款的引用)是為了説明對方的違法或違約行為是有明確的法律規定或合同條款約定的。

4、律師意見

律師意見由需要送達對象做什麼及不這樣做的後果兩部分組成。這部分就是“合法恐嚇部分”。通過對對方需要承擔責任的事實原因和法律原因分析之後,下面就得明確提出我方的具體要求了。這一部分是律師以專業語氣告知對方,要求其在規定期限內完成規定事項,否則承擔不利後果。

二、律師函的特點有哪些?

1、行文關係單一。主要用於向委託人指向的人依法表達法律訴求。

2、應用領域廣泛。基本上可以在一切法律業務中使用律師函,因此其適用於範圍非常廣泛,從訴訟到非訴訟領域,從民事到商事領域等等。

3、精悍靈活。律師函是一種非訴訟業務範疇,律師函往往篇幅短小靈活,但依據法律提出的威脅性要求使其具備精悍的特徵。

4、受託發函。是代表委託人以律師的口吻和形式向委託人指向的人表達委託人的意志。

5、表徵法威。律師在人們看來是法律的專家,是最為嚴謹和認真的專業人員,如果由律師發話就是委託人的意志賦予了強烈的法律救濟色彩。

綜上所述,控股股東利用手中權力侵害中小股東利益的情況時有發生,作為受害股東,可以通過法律手段維權,向控股股東發律師函。在裏面寫清要求控股股東停止侵害的聲明,告知其不履行的法律後果等,一般來説,律師函都是起訴之前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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