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惡意逃債股東要擔責嗎 - 遇公司惡意逃債怎麼維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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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如果公司人格被濫用,債權人可以要求股東對該公司的債務或者行為承擔相應責任。
其要件為:
(一)具有構成濫用公司人格的行為。
(二)濫用公司人格的行為與損害債權人利益或社會公共利益之間具有因果關係。
二、如果股東或實際控制人在公司解散後惡意處置公司財產,或者未經清算,以虛假清算報告騙取公司登記機關注銷登記的,債權人可以主張股東或實際控制人對公司債務承擔相應賠償責任。
法律依據】根據《公司法》第二十條:公司股東濫用公司法人獨立地位和股東有限責任,逃避債務,嚴重損害公司債權人利益的,應當對公司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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