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股東如何退股撤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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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股權轉讓

公司股東如何退股撤資?

這是股東退出股份最簡單且直接的方式。股權轉讓分為對內轉讓和對外轉讓。

1.對內轉讓:在公司章程沒有特別規定時,股東可以將全部或者部分股權轉讓給公司其他股東,不需要徵得其他股東的同意。

2.對外轉讓:股東將股權轉給公司以外的第三人,需要先徵得其他股東過半數的同意,不同意轉讓的股東應當照轉讓價購買股權,不同意且不購買的視為同意轉讓。另外,股東對股權有優先購買權,如果股東表示要購買股權,那麼股東優先於第三人受讓股權。

二、公司回購股權

根據《公司法》第七十四條的規定,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對股東會決議投反對票的股東可以請求公司以合理價格收購其股權:

1.公司連續五年不向股東分紅,且公司該五年持續盈利。

2.公司合併、分立、轉讓主要財產。

3.公司章程規定的營業期限屆滿或出現其他解散事由,股東會決議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續。

三、將公司解清算

公司經營管理出現嚴重困難,繼續存續會給股東利益帶來嚴重損害的,通過其他途徑無法解決的,持有公司全部股東表決權百分之十以上的股東可以請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

四、公司減資

股東可以通過減少註冊資本退股,實際上這種情況是公司回購了股東的股權。但減資與第二點中的公司回購股權不同,不需要符合上述三種情形。有限責任公司減資滿足代表三分之二以上以上表決權的股東決議通過,股東即可作出減資的決定。

五、股權被強制執行

當股東拖欠第三人債務時,人民法院可以通過強制執行的程序對股東的股權進行強制執行,其他股東在同等條件下有優先購買權,其他股東自法院通知之日起滿二十日不行使優先購買權的,視為放棄優先購買權。

股東投資公司後是可以退出的,但是也要經過合法的方式和程序進行,股東擅自將自己投入公司的資金抽回屬於抽逃出資的行為,嚴重的可構成抽逃出資罪,切勿以身試法。如果不具備上述的退服條件,需持續持股,等待時機成熟後再退出。另外,在選擇投資人和合夥人時應該謹慎選擇,對合作夥伴的資金能力、信用狀況及雙方的經營理念進行仔細審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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