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董事不能出席董事會 - 能否委託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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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公司法》第一百一十二條的規定,董事會會議,應由董事本人出席;董事因故不能出席,可以書面委託其他董事代為出席,委託書中應載明授權範圍。
董事會應當對會議所議事項的決定作成會議記錄,出席會議的董事應當在會議記錄上簽名。董事應當對董事會的決議承擔責任

有限公司董事不能出席董事會,能否委託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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