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賃登記證明要注意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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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租賃登記證明要注意什麼?

房屋租賃登記證明應注意的事項有以下幾個方面:

1、辦理時間

一般應在投入裝修之前。如果投入了裝修而因房產抵押、查封、產權不清而導致不能出租,該損失只能由承租人承擔。

2、簽約時間

一般商鋪應以2-3年為宜。合同簽訂後須付印花税,印花税計算方式以租金總額為依據,簽約時間越長,則印花税金額越大,如果簽訂了較長合同而中途解約,已繳印花税不予退回,該損失只能由出租方和承租方共同承擔。

3、辦理手續

應由出租人及承租人帶齊產權證明材料,及身份證明材料到市房屋租賃管理所(或各分所)辦理。

4、註銷時間

合同註銷時應馬上帶齊《房屋租賃合同》及《房屋租賃證》到市房屋租賃管理所(或各分所)辦理租賃註銷手續,否則出租人還需繼續繳納出租税,直到報停為止。

5、繳税時間

税局規定每月税期為1-15號,這段時間繳納租賃税的人數較多,需要輪侯,如果每月15號以後繳納下月税收及開具租金髮票,則一般人數較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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