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犯商業祕密概念

來源:法律科普站 1.22W

侵犯商業祕密是指侵犯企業商業祕密權利人不為公眾所知悉、具有商業價值並採取相應保密措施的技術信息、經營信息等商業信息。商業祕密具有祕密性、價值性、保密性的特點,它與發明、實用新型、外觀設計、商標、作品等一樣享有專有的權利,已經成為規定的知識產權的客體。
法律依據:
《刑法》第二百一十九條
【侵犯商業祕密罪】有下列侵犯商業祕密行為之一,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一)以盜竊、賄賂、欺詐、脅迫、電子侵入或者其他不正當手段獲取權利人的商業祕密的;
(二)披露、使用或者允許他人使用以前項手段獲取的權利人的商業祕密的;
(三)違反保密義務或者違反權利人有關保守商業祕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許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業祕密的。明知前款所列行為,獲取、披露、使用或者允許他人使用該商業祕密的,以侵犯商業祕密論。本條所稱權利人,是指商業祕密的所有人和經商業祕密所有人許可的商業祕密使用人。

侵犯商業祕密概念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