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權投資管理機構的規定內容是怎麼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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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中有很多內容都知道我們知道,比如公司的股東權利義務等,股東擁有處分自己的股權的權利,股權是股東依法享有的,股權轉讓在一些公司的小股東中非常容易常見,有時候股東覺得公司已經沒有什麼業務能力了,就會進行轉讓。那麼關於股權投資管理機構的內容規定是怎麼樣的?

股權投資管理機構的規定內容是怎麼樣的?

股權投資基金,Private Equity(  簡稱“PE”)在中國通常稱為私募股權投資,從投資方式角度看,依國外相關研究機構定義,是指通過私募形式對私有企業,即非上市企業進行的權益性投資,在交易實施過程中附帶考慮了將來的退出機制,即通過上市、併購或管理層回購等方式,出售持股獲利。有少部分PE基金投資已上市公司的股權(如後面將要説到的PIPE),另外在投資方式上有的PE投資如Mezzanine投資亦採取債權型投資方式。

概念釋義

股權投資基金:

廣義的股權投資為涵蓋企業首次公開發行前各階段的權益投資,即對處於種子期、初創期、發展期、擴展期、成熟期和Pre-IPO各個時期企業所進行的投資,相關資本按照投資階段可劃分為創業投資(Venture Capital)、發展資本(development capital)、併購基金(buyout/buyin fund)、夾層資本(Mezzanine Capital)、重振資本(turnaround),Pre-IPO資本(如bridge finance),以及其他如上市後私募投資(private investment in public equity,即PIPE)、不良債權(distressed debt)和不動產投資(real estate)等等(以上所述的概念也有重合的部分)。

狹義的PE主要指對已經形成一定規模的,併產生穩定現金流的成熟企業的私募股權投資部分,主要是指創業投資後期的私募股權投資部分,而這其中併購基金和夾層資本在資金規模上佔最大的一部分。在中國PE多指後者,以與VC區別。

這裏着重介紹一下併購基金和夾層資本。

併購基金是專注於對目標企業進行併購的基金,其投資手法是,通過收購目標企業股權,獲得對目標企業的控制權,然後對其進行一定的重組改造,持有一定時期後再出售。

併購基金與其他類型投資的不同表現在,風險投資主要投資於創業型企業,併購基金選擇的對象是成熟企業;其他私募股權投資對企業控制權無興趣,而併購基金意在獲得目標企業的控制權。併購基金經常出現在MBO和MBI中。

夾層資本,是指在風險和回報方面,介於優先債權投資(如債券和貸款)和股本投資之間的一種投資資本形式。對於公司和股票推薦人而言,夾層投資通常提供形式非常靈活的較長期融資,這種融資的稀釋程度要小於股市,並能根據特殊需求作出調整。而夾層融資的付款事宜也可以根據公司的現金流狀況確定。夾層資本一般偏向於採取可轉換公司債券和可轉換優先股之類的金融工具。

股權投資管理機構規定的內容是怎麼樣的?關於股權轉讓在公司中有兩種方式,有限公司中,股東可以對內轉讓股權,股東和股東之間訂立股權轉讓協議,也可以對外進行轉讓,但是公司的股東對於該轉讓的股權有有限購買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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