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營企業和個體企業的區別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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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營企業與個體企業的區別:

私營企業和個體企業的區別有哪些?

區別主要體現在三個方面:成立時遞交文件不同、出資及債務承擔不同、徵收的税不同。

1、登記成立時遞交的文件不同

兩者在登記成立時的不同之處在於向工商局提供的文件,個體企業需要提交身份證明、職業情況的證明和經營場地證明;而私營企業除了提交身份證明和經營場地證明外,還要提交具有法定資格的機構出具的驗資證明。

2.出資及債務承擔不同

私營企業僅限於個人出資,即使實際上是以家庭共有財產出資的,也是以個人名義出資,而個體企業則個人、家庭出資均可。兩者都由出資人以個人財產承擔無限責任,但個體企業在出資時明確以家庭共有財產作為個人出資的,依法以家庭共有財產對企業債務承擔無限責任。

3.徵收的税不同

根據國務院有關規定,自2000年起,對私營企業只徵收個人所得税。個體企業要繳納營業税和個人所得税。

對生產經營規模小又確無建賬能力的個體企業,税務部門對其實行定期定額的方式徵收税款,即定額税。個體企業經税務部門批准可以不設置賬簿,但必須建立收支憑證粘貼簿、進貨銷貨登記簿並完整保存納税資料,以接受税務部門檢查。税務部門對個體企業核定定額依照以下程序進行:

(1)業户自報。定期定額户要按規定將預計生產經營情況和應納税經營額及收益額向税務部門申報,並填寫《年(季度)應納税經營額及收益額申請核定表》。

(2)典型調查。税務部門將定期定額户進行分類,並按行業、地段、規模選擇有代表性的典型户,對其生產經營情況進行全面調查分析,填制《經營情況典型調查表》。

(3)定額核定。税務部門根據業户自報的生產經營情況和典型調查情況,參照同行業、同規模、同地域業户的生產經營情況及應納税額,採用《個體企業定期定額管理暫行辦法》規定的方法核定定期定額户的應納税經營額及收益額,並填寫《年(季度)應納税經營額及收益額申請核定表》。

(4)下達定額。税務部門將核定表報縣級税務部門審核批准後,填寫《定額核定通知書》,下達定期定額户執行,並同時張榜公佈其定額。

私營企業與個體企業看起來相似,似乎都是私人開設的,但實際兩者有較大的差異,主要體現在三個方面。比如,私營企業在登記成立時需要遞交的文件比個體企業多,個體企業要繳納的税比私營企業多一種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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