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權質押需要股東會同意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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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股權質押需要股東會同意嗎?

股權質押需要股東會同意嗎?

股權質押需要股東會同意的,申請股權出質設立登記,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1、申請人簽字或者蓋章的《股權出質設立登記申請書》;

2、記載有出質人姓名(名稱)及其出資額的有限責任公司股東名冊複印件或者出質人持有的股份公司股票複印件(均需加蓋公司印章);

3、質權合同;

4、出質人、質權人的主體資格證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證明覆印件(出質人、質權人屬於自然人的由本人簽名,屬於法人的加蓋法人印章,下同);

5、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託代理人辦理的,還應當提交申請人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託代理人的證明。”

上述規定中並未見“股權所在公司的股東會或董事會決議”的要求。

二、股東可以在章程中約定:股東出質需經股東會同意

法律風險控制的角度看,事情遠未結束。因為工商登記部門只會對股權出質進行形式審查,不涉及實質審查,即使一項股權出質經登記生效後,也可能因為質押合同被申請撤銷而導致質押無效。根據《公司法》第二十五條的規定,有限責任公司章程應當載明下列事項:

(1)公司名稱和住所;

(2)公司經營範圍;

(3)公司註冊資本;

(4)股東的姓名或者名稱;

(5)股東的出資方式、出資額和出資時間;

(6)公司的機構及其產生辦法、職權、議事規則;

(7)公司法定代表人;

(8)股東會會議認為需要規定的其他事項。股東應當在公司章程上簽名、蓋章。

公司章程是公司自治的充分體現,在不違背相關法律法規的前提下,股東可以將其經營管理的意志體現在公司章程上。

現實生活當中,對於任何一個股東來説,他們都擁有一定的股權,這樣的一種股權的話是可以為他人做出質押的,只不過質押的時候需要由股東會來進行一個投票決定,這主要還是因為我公司內部商城的話可以做出一個約定,必須要進行統一。本站有在線律師,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歡迎您隨時諮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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