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辦理股權轉讓公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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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現代公司股權轉讓過程中,為了防止不必要的風險,一般股權轉讓雙方需要辦理股權轉讓公證,以確保股權轉讓合法有效地進行,規避可能影響雙方合法權益事件的出現。但是一個從未接觸過股權轉讓公證流程的人怎樣辦理這項業務呢?下文將會詳細介紹。

如何辦理股權轉讓公證

一、辦理股權轉讓協議書公證的流程

1、申請和受理

當事人辦理股權轉讓協議公證,應先向公證處提出申請,填寫申請表,公證處審查後,決定受理或不受理。

2、審查

公證處受理當事人的申請後。當事人需向公證處提供有關材料(附後)。公證處依據有關法律、法規對當事人關供的材料進行審查。如當事人提供的材料不符合要求,應根據公證處的要求進行修改或補充。

3、簽字

轉讓方和承讓方的代表應在公證員面前在股權轉讓協議書上簽字,以確認簽字的真實性

4、出證

公證處在審查了當事人提供的材料以後,對於符合條件的出具公證書。

二、需要辦理股權轉讓公證的情形

股權轉讓是指經股東會決議認可並經其他股東放棄優先權後的合法轉讓,與第三方簽定雙方間的轉讓合同或協議就具有法律效力,一般情況下並不需要公證。但以下情則需要採取公證來規避風險(公證地一般要在公司所在地,在外地亦可):

(1)轉讓雙方對有關事項存疑時(如對轉讓比例、轉讓出資時限等);

(2)當事人一方不到親自到場簽約委託他人代辦時;

(3)雙方認為有必要公證時;

(4)立據公證為其他用途時;

根據《深圳市經濟特區公證條例》第十八條第五款規定:企業產權、股權轉讓應當辦理公證,但經政府國有資產管理部門批准或者確認的不在此限。

看過上面的介紹大家對辦理股權轉讓公證的流程及其相關問題有沒有一個初步的印象了呢?具有上述情形時辦理股權轉讓公證是很有必要的,千萬不要圖一時方便不辦理,出現問題時才追悔莫及。要知道法律這個工具我們只有使用了它才能夠給予我們相應的保護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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