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續期公司債券是公司債?

來源:法律科普站 3.23W

一、什麼是可續期公司債券

可續期公司債券是公司債?

又稱“延續債券”公司債券中的一種可以延期償付本金的債券。具體而言,這種本金償付的延期又可分為以下兩種情況:

(1)在債券到期時,債務人無力償付,又不能借新債還舊債,在徵得債權人同意後,可將債券本息償付予以延期。同時,原可轉換公司債券的轉股權也相應延期。延期後,債務人可據情況對利率進行調整。

(2)債務人在發行債券時可在發行契約中先設置延付條款,使債權人在債券到期後繼續按原利率持有債券,直至預設日期,或幾個預約日期中的一個日期。這種債券一般期限較短,對籌資人來説,在需要繼續發行債券,而投資者又願意繼續購買時,採用該種債券可省去手續費和發行費。對投資者而言,有權要求將債券的償還期延期到某一特定日期,並按原定利率獲得本息,可靈活自由地調整其資產組合。

本金的延期償付,對於債務人來講可緩解其支付的暫時困難,對於債券的持有人而言卻是增加了投資風險,這是延期後的債券應當調整其利率的主要理由。上述兩種情況中的第一種,當債券本金償付期將臨前考慮是否延期時,必須與持券人共同決定。

二、可續期公司債券是公司債?

公司債券就是公司對債券持有者履行債的義務,可持續債券也有着債券的共同的性質,因此,可續期公司債券是公司債的一部分。

三、可續期公司債券的發行條件有哪些?

證券法第十六條 公開發行公司債券,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1)股份有限公司的淨資產不低於人民幣三千萬元,有限責任公司的淨資產不低於人民幣六千萬元;

(2)累計債券餘額不超過公司淨資產的百分之四十;

(3)最近三年平均可分配利潤足以支付公司債券一年的利息;

(4)籌集的資金投向符合國家產業政策;

(5)債券的利率不超過國務院限定的利率水平;

(6)國務院規定的其他條件。

公司債券就是公司負債的表現,公司要對債券持有者履行債的義務。債券持有者就是債權人,公司就是債務人,雙方保持着債的關係。公司要對到期的債券負責,要按時兑付,這也是公司應盡的責任和義務。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