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轉讓打借條起訴一定會勝訴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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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股份轉讓打借條起訴一定會勝訴嗎?

股份轉讓打借條起訴一定會勝訴嗎?

股份轉讓打借條起訴一定會勝訴,以下情形有有借條也贏不了官司:

1、年利率約定超過24%的部分,法院不支持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第二十六條“借貸雙方約定的利率未超過年利率24%,出借人請求借款人按照約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借貸雙方約定的利率超過年利率36%,超過部分的利息約定無效。借款人請求出借人返還已支付的超過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2、借條的主體沒有行為能力的或者限制行為能力人簽訂合同沒有得到監護人的追認的。

3、違背真實意願的借條。

一方以欺詐、脅迫等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的合同,受損害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變更或者撤銷合同。受損害方的變更權或撤銷權應當依法行使。

4、出借人明知借款人是為了進行非法活動而借款的,其借款合同無效,不受合同法的保護。

比如:明知個人借款用於賭博、販賣假幣、販賣毒品、走私等非法活動而借款給他人,其借貸合同不受法律保護,對行為人還要處以收繳、罰款、拘留,甚至追究刑事責任。

5、超過訴訟時效

如果寫明瞭還款日期,那麼訴訟時效就從還款日期的次日起計算三年。如果沒有約定歸還時間,則最長訴訟時效為20年。超過訴訟時效會喪失勝訴權!

6、有借條但沒有實際支付借款。

7、感情債所打的借條。

例如青春損失費、分手費等。

8、擅自塗改借條內容或者借款合同。

二、借條起訴輸官司可以再次起訴嗎?

輸了官司是否可以在起訴要具體分析,如果原審判決、裁定、調解書已經生效的,如果發現有新的證據或者新的情況可以採用另行起訴或者申請再審的方式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1、有新的證據可以另行起訴。

2、如同一案件,已過了上訴期了,判決生效後,發現新證據的可以申請再審 ,按照《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審判監督程序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三十九條新的證據證明原判決、裁定確有錯誤的,人民法院應予改判。申請再審人或者申請抗訴的當事人提出新的證據致使再審改判,被申請人等當事人因申請再審人或者申請抗訴的當事人的過錯未能在原審程序中及時舉證,請求補償其增加的差旅、誤工等訴訟費用的,人民法院應當支持;請求賠償其由此擴大的直接損失,可以另行提起訴訟解決。

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審判監督程序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三十九條新的證據證明原判決、裁定確有錯誤的,人民法院應予改判。申請再審人或者申請抗訴的當事人提出新的證據致使再審改判,被申請人等當事人因申請再審人或者申請抗訴的當事人的過錯未能在原審程序中及時舉證,請求補償其增加的差旅、誤工等訴訟費用的,人民法院應當支持;請求賠償其由此擴大的直接損失,可以另行提起訴訟解決。

股東轉讓人、受讓人在簽署股權的轉讓協議之後,之前股權的轉讓不是無償的,受讓方就有責任支付一定的股權受讓金,若是沒有能力支付,則轉讓雙方可以簽署一份借條。對於股權轉讓人來説,為了使得自己的債羣得到保障,在借款事宜協商一致之後,最好看一下對方書寫的借條是否是有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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