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法累積投票制是什麼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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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股份公司來説,股東會就是其最高權力機構,股東會行使權力的方式就是股東投票權,但在現實中,具有投票決定權的往往是一些大股東,份額少、數量多的小股東們往往沒有多大的表決權,而累積投票制就是用來解決之一問題的制度辦法,那麼,公司法累積投票制到底是什麼意思呢?

公司法累積投票制是什麼意思?

一、公司法累積投票制是什麼意思

累積投票制指股東大會選舉兩名以上的董事時,股東所持的每一股份擁有與應選董事總人數相等的投票權,股東既可用所有的投票權集中投票選舉一人,也可分散投票選舉數人,按得票多少依次決定董事入選的表決權制度。

《公司法》第四十三條 【股東會的議事方式和表決程序】股東會的議事方式和表決程序,除本法有規定的外,由公司章程規定。

股東會會議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減少註冊資本的決議,以及公司合併、分立、解散或者變更公司形式的決議,必須經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決權的股東通過。

二、公司法累積投票制的特點

累積投票權是一種表決權。它是上市公司股東大會在投票表決一些重要事項時,實踐中主要是在選舉董事或監事時,給予全體股東的一種與表決公司的其他一般事項所不同的特別表決權利。

這種權利的特別之處主要表現在:表決權的數額。

在實行累積投票時,股東的表決權票數是按照股東所持有的股票數與所選舉的董事或監事人數的乘積計算,而不是直接按照股東所持有的股票數計算。簡單地説,股東的表決權票數等於股東所持有的股票數乘所選舉的董事或監事人數。

三、累積投票權制度的獨特作用

1、累積投票權制通過投票數的累積計算,擴大了股東的表決權的數量。累積投票制的目的就在於防止大股東利用表決權優勢操縱董事的選舉,矯正“一股一票”表決制度存在的弊端。按這種投票制度,選舉董事時每一股份代表的表決權數不是一個,而是與待選董事的人數相同。股東在選舉董事時擁有的表決權總數,等於其所持有的股份數與待選董事人數的乘積。

2、累積投票權制通過限制表決權的重複使用,限制了大股東對董事、監事選舉過程的絕對控制力。投票時,股東可以將其表決權集中投給一個或幾個董事候選人,通過這種局部集中的投票方法,能夠使中小股東選出代表自己利益的董事,避免大股東壟斷全部董事的選任。

綜上所述,公司法累積投票制就是通過對股東持股表決權的反覆使用,來擴大中小股東的選舉權,主要用於董事、監事選舉活動,不管選舉人數有多少,都按與股東持有股票數量的乘積計算表決權,這樣就能有效避免少數大股東決策一言堂的情況。以上就是本站小編整理的內容。本站有在線律師,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歡迎您隨時諮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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