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內部制度不健全有什麼法律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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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公司內部制度不健全有什麼法律風險

公司內部制度不健全有什麼法律風險?

公司僵局可能會因為公司內部管理制度的缺陷,在管理層之間形成。如公司將公章等委託給總經理管理,而公司的董事會決議需要加蓋公章才有效。當董事會決定解聘總經理時,這種衝突就可能發生。

這種僵局在法律理論上是不存在問題的,因為法律規定了這種情況下的救濟方法,然而實踐中由於我國更重視公事的公章,常產生令人尷尬的境況。如公司要起訴,法院要求公司在起訴書上加蓋公章,公章掛失又因為沒有營業執照無法進行。即使通過有效的法律途徑解決,由於程序的漫長,給企業造成的損害也是難以估量的。

這種法律風險在一些制度不健全的小型公司更易出現,屬於因個人惡意行為造成的僵局。衡量其法律風險應當結合企業其他的制度建立情況,一般而言,企業管理規範的情況下,這種法律風險可以予以忽略。

另外,還需説明一下的是,企業規章制度與勞動合同如果就相同事項有不同規定,優先適用勞動合同的約定。

二、企業內部控制制度包括哪些內容?

1、完善企業內控環境嚴格授權批准制度

治理結構面股東、董事、監事、經理層間應形權責配、激勵與約束、權利制衡關係各項管理落實處管理部門設置面建立完善科、符合企業特點內部組織結構合理、效設置各部門崗位建立部門崗位責任制度明確工作職責建立、健全內部牽制制度實行相容職務相離根據內部控制要求單位確定完善組織結構程應遵循相容職務離原則單位經濟通劃五步驟即:授權、簽發、核准、執行記錄般情況述每步驟由相獨立員(或部門)實施能夠保證相容職務離便於內部控制作用發揮。

2、規範財務計核算全面推行預算管理

企業必須依據計家統計制度等規制定適合本企業計處理程序實行計員崗位責任制建立嚴密計控制系統實行家統級計科目基礎企業應根據經營管理需要統設定明細科目集團性公司更必要統級公司計明細科目便統口徑統核算明確計憑證、計賬薄財務計報告處理程序與遵循計制度規定核算原則使計真實現家宏觀經濟調控管理提供信息、企業內部經營管理提供信息、企業外部各關面解其財務狀況經營提供信息目標。

預算企業財務管理重要組部達企業既定目標編制經營、資本、財務等度收支總體計劃包括籌資、融資、採購、產、銷售、投資、管理等經營全程要營業收入、本費用、現金流量重點推行全面預算管理並預算結及進行科析產差異進行效控制。

3、健全財產保全制度防範市場經營風險

嚴格執行財產保全控制限制未授權員財產直接接觸並採取定期盤點、賬實核、記錄保護、財產保險、記錄監控等措施確保各種財產安全完整。

樹立風險意識針各風險控制點建立效風險管理系統通風險預警、識別、評估、析、報告等措施財務風險經營風險進行全面防範控制必要設置風險評估部門或崗位專門負責關風險識別、規避控制。

4、完善用制度加強信息管理

力資源要素數量質量狀況力資源所具忠誠、向力創造力企業興旺發達力強推力所何充調企業力資源積極性、主性、創造性發揮力資源潛能已企業管理任務力資源控制應建立嚴格招聘程序保證應聘員符合招聘要求要定期員工進行培訓提高其業務素質更完規定任務;加強職工業績考核調職工工作積極性創造性。

5、建立內部報告制度完善內部審計體制

滿足企業內部管理效性針性企業應建立內部管理報告體系藉助管理計手段實反映經營狀況及披露相關重要信息。

內部審計控制內部控制種特殊形式企業內部經濟管理制度否合規、合理效獨立評價機構某種意義講其內部控制再控制內部審計企業應保持相獨立性應獨立於其經營管理部門受董事或屬審計委員領導內審部門負責審查各項內部控制制度執行情況並審查結向企業董事或高管理局報告內部審計工作越仔細內部控制制度越健全越能增強內部控制工作效率與靠性。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在《審理勞動爭議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16條有明確規定:“用人單位制定的內部規章制度與集體合同或者勞動合同約定的內容不一致,勞動者請求優先適用合同約定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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