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股東不同意公司合併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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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部分股東不同意公司合併怎麼辦

部分股東不同意公司合併怎麼辦

依照法律的規定,有限公司的合併決議必須經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決權的股東通過。股份有限公司的合併決議必須經出席會議的股東所持表決權的三分之二以上通過。那麼,公司合併決議通過,但反對公司合併的股東該怎樣處理呢?

依照《公司法》的規定,對公司合併投反對票的股東可以選擇依照最終的決議,參與公司合併。另外,對公司合併決議持異議的股東有權要求公司以合理價格收購其股份。

二、相關法律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四十三條規定:“股東會的議事方式和表決程序,除本法有規定的外,由公司章程規定。股東會會議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減少註冊資本的決議,以及公司合併、分立、解散或者變更公司形式的決議,必須經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決權的股東通過。”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一百零三條規定:“股東出席股東大會會議,所持每一股份有一表決權。但是,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沒有表決權。股東大會作出決議,必須經出席會議的股東所持表決權過半數通過。但是,股東大會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減少註冊資本的決議,以及公司合併、分立、解散或者變更公司形式的決議,必須經出席會議的股東所持表決權的三分之二以上通過。”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二條規定:“公司不得收購本公司股份。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減少公司註冊資本;

(二)與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併;

(三)將股份獎勵給本公司職工;

(四)股東因對股東大會作出的公司合併、分立決議持異議,要求公司收購其股份的。”

綜上,大家應該瞭解到了,其實在各個需要進行合併的公司內部召開會議的時候,只要贊成合併的股東人數達到一定比例的,那麼就可以進行公司合併了。因此部分股東不同意公司合併,其實對合並活動並沒有太大影響。以上就是本站小編整理的內容。本站有在線律師,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歡迎您隨時諮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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