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東的資格證明指的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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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股東的資格證明指的是什麼?

股東的資格證明指的是什麼

股東的資格證明指的是,公司登記註冊時,在工行政管理部門正式登記註冊的股東的記載,在一般情況下,有限責任公司股東資格的確認,應當根據出資數額、公司章程、股東名冊、出資證明書、行政登記等多種因素綜合審查確定,其中籤署公司章程、股東名冊、行政登記是確認股東資格的形式要件,出資是確認股東資格的實質要件,參與公司重大決策是股東資格的表象特徵。

二、股東出資證明的基本內容有哪些?

出資證明書應當載明下列事項:

(一)公司名稱;

(二)公司成立日期;

(三)公司註冊資本;

(四)股東的姓名或者名稱、繳納的出資額和出資日期;

(五)出資證明書的編號和核發日期。

出資證明書由公司蓋章。

三、股東有哪些義務?

1、出資義務;

2、不得濫用權利的義務;

3、遵守法律、行政法規和公司章程的義務;

4、依法承擔責任的義務;

5、參加股東會會議的義務;

6、不干涉公司正常經營的義務。

四、股東有哪些權利?

1、知情權。

2、依法行使召集和主持股東會會議的權利。

3、依法轉讓股權的權利。根據《公司法》第71的規定,股東依法享有轉讓自己所持股權的權利,依法行使轉讓權也是股東保護自己合法權益的一種方式。

4、行使優先購買權。

5、依法請求公司按照合理的價格收購其股權的權利。

6、以自己的名義維護公司和自己合法權益的權利。

7、請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和要求清算的權利。

五、股東會和董事會的區別有哪些?

1、組成不同。

股東大會由股東組成;董事會由董事組成。股東在公司設立的時候負有出資義務。也就是説股東出錢。公司歸根結底是股東的。股東會擁有對公司很多重要事項的決定權。董事大部分由股東會產生,少部分由成員大會產生。

2、職責不同。

股東大會的主要職責是重大事項進行決策,有權選任和解除董事,並對公司的經營管理有廣泛的決定權;董事會的義務主要是製作和保存董事會的議事錄,備置公司章程和各種簿冊,及時向股東大會報告資本的盈虧情況和在公司資不抵債時向有關機關申請破產等。

董事會由全體股東選舉的董事組成,負責執行股東會決議的常設機構。

3、性質不同。

股東大會的性質主要體現體現股東意志和企業最高權力機關;董事會的性質是解決代理問題的制度安排,信任託管機構。股東大會並不具體和直接介入企業生產經營管理,既不對外代表企業與任何單位發生關係,也不對內執行具體業務,本身不能成為企業法人代表。

事實上,原則上按照法律制度的規定,公司應該把所有股東進行在冊登記,並且股東名冊是需要在行政主管部門辦理備案登記的,作為股東來講,完成了出資義務以後,公司也有義務出具出資證明書,出資證明書以及公司的股東名冊等,這些材料都可以證明股東身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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