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解除掛名股東身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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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如何解除掛名股東身份

如何解除掛名股東身份?

掛名股東實際是指股權代持,想完全擺脱責任,就應當將代持的股權轉讓給實際控股人或者是其指定的第三人。

1、股權代持又稱委託持股、隱名投資或假名出資,是指實際出資人與他人約定,以該他人名義代實際出資人履行股東權利義務的一種股權或股份處置方式。

2、顯明股東以其實際代持的股權承擔相應的責任,一般在股權代持協議中會明確,可以向實際股權持有人追償;

3、只有將代持的股權轉讓給實際控股人或者是其指定的第三人才能完全不承擔之後的責任。

解除掛名股東職位,免責協議無效。也就是説即使是解除了掛名股東的職位也是要擔負一定責任的。

另外,根據實際情況實際上企業的法定代表人在法律上是根本不存在“掛名”之説的。如果這個企業合法經營,做法定代表人也沒有什麼影響。

如果企業出了問題,法定代表人要承擔相應責任.也就是説無論是不是掛名股東都是要承擔責任的。

法定代表人變更,其實並不影響其他事宜的進行,企業股東全體簽字,更換另外一個人做法定代表人就可以了。

如果其他股東不同意進行更換,只能到法院起訴別的股東,要求更換法定代表人了。

公司法》第十六條 【公司擔保】公司向其他企業投資或者為他人提供擔保,依照公司章程的規定,由董事會或者股東會、股東大會決議;公司章程對投資或者擔保的總額及單項投資或者擔保的數額有限額規定的,不得超過規定的限額。

公司為公司股東或者實際控制人提供擔保的,必須經股東會或者股東大會決議。

前款規定的股東或者受前款規定的實際控制人支配的股東,不得參加前款規定事項的表決。該項表決由出席會議的其他股東所持表決權的過半數通過。

二、法律對掛名股東是怎樣規定的

掛名股東,是指在各種形式的公司設立過程中或者股權轉讓中,產生的那些雖然具備了股東法定形式要件,但其名下之出資為他人所有,從而缺乏出資之實質要件的股東。

實踐中掛名股東的情況也很複雜,其情形也各不相同。

通常,掛名股東沒有出資,也沒有承諾出資。在這種情況下,實際出資者的動機就決定了能否認定公司股東的資格。如果實際出資者掛名他人的動機不違反法律的強制性規定,可以認定為公司股東,通過辦理更正登記手續,恢復其股東的本來面貌。如果實際出資者的動機是規避法律,違反法律的強制性規定,應當不予認定其公司股東資格,並由其承擔相應的法律後果。而在實際出資人與掛名股東之間形成意思合意的情況下,掛名股東對於以其名義出資是事先同意的。

因此,在這種情況下,掛名行為如果不違反法律的強制性規定,應當認定掛名股東為公司股東,其名下實際出資者的資金應按照債權債務關係處理。如果違反法律的強制性規定,對掛名者和被掛名者都不能認定為公司股東。對掛名行為的法律後果,掛名者和被掛名者應承擔連帶責任。

所有的企業在註冊和發展的過程中都是需要有股東進行出資認購的,同時當事人在認購了企業的股權後都是可以擔任企業的股東,那麼股東在認購企業股權時可以通過資本出資或者是以知識產權的方式進行,同時在經營的過程中可以根據自身的意願將股權進行轉讓。以上就是本站小編整理的內容。本站有在線律師,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歡迎您隨時諮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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