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間融資的界定標準是怎樣的
一、民間融資的界定標準是怎樣的?
以下融資行為都屬於民間融資:
1、民間借貸。
2、有價證券融資。
3、票據貼現融資。
4、企業內部集資。
二、民間融資具有哪些法律特徵?
1、民間融資是合法的,在不違法的前提下民間融資是國家所允許的;民間融資還存在很多問題,正在一步步改善中。
2、民間融資是相對於國家依法批准設立的金融機構融資而言的,泛指非金融機構的自然人、企業及其他經濟主體(財政除外)之間以貨幣資金為標的的價值轉移及本息支付。民間融資是遊離於國家正規金融機構之外的、以資金籌借為主的融資活動。
三、民間融資具有哪些問題?
1、經營手續不齊全。
2、存有非法集資亂象。
3、潛在風險影響社會穩定。
4、資金用途不合法。
5、標的大、利率高、時間短。
6、違規經營現象突出。
7、税利流失嚴重。
四、企業融資需要準備哪些材料?
1、貸款申請書(公司簡介、借款原因、用途、金額、期限、擔保方式、還款來源等);
2、有效的法人登記證明正本複印件(須驗看正本原件);
3、法定代表人資格認定書、身份證複印件。(授權辦理的,還應出具授權書、受權人身份證複印件);
4、申請時前三年的年度財務報告(包括資產負債表、損益表、現金流量表及會計報表附註)和申請前一個月的財務月報表;以及納税申報表及增殖税發票;
5、按《公司法》設立的客户(含保證人,下同),應提供公司章程、連續的驗資報告、股東名單、主要經營管理者的簡歷等;
6、有效的貸款證卡;
7、貸款用途證明資料(如購銷合同等);
8、股份制企業要提供股東會或董事會決議(當面簽名);
9、擔保方式是保證擔保的,應提供保證人的上述資料;
10、擔保方式是抵(質)押擔保的,應提供抵(質)押品清單、抵(質)品物權憑證原件和所有權人同意抵(質)押的書面證明。
目前我國關於民間融資方面的法律規定並不是特別詳細,常見的民間融資行為,主要就是以上4種,在我國,融資並不是只能向金融部門融資,根據企業經營的具體情況,也可以向非金融部門的自然人或者其他經濟主體融資,民間融資的方式不同,具體操作流程也不能一概而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