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資協議還沒有成立要返還出資款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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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資協議沒有成立,已收投資款的個人、公司應該向投資人返還出資款。
投資人出資的目的,就是為了投資入股或開設公司,要是最終投資協議沒有成立,或投資目的沒有達到的,投資人是可以要求返還出資的。
因協議未成立,造成損失的,雙方按照過錯大小承擔法律責任
【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七條,民事法律行為無效、被撤銷或者確定不發生效力後,行為人因該行為取得的財產,應當予以返還;不能返還或者沒有必要返還的,應當折價補償。有過錯的一方應當賠償對方由此所受到的損失;各方都有過錯的,應當各自承擔相應的責任。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投資協議還沒有成立要返還出資款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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