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房未按時交 - 現已破產清算怎麼辦
來源:法律科普站 6.96K
買房是關係未來生活的大事,買房之前必然是經過精挑細選的,然而我們可能會遇到一些意外,比如買的期房未按時交,現已破產清算,這時我們會面臨怎樣的情況呢?下面,本站的小編就為大家解答相關問題。
辦理房貸後,作為購房人的付款義務已經履行,購房款已經繳清(房貸是你和銀行的事),並且你辦理了預告登記,即使房子被納入破產財產,未經你同意,其他人無權處分。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等規定:
第二十條 當事人簽訂買賣房屋或者其他不動產物權的協議,為保障將來實現物權,按照約定可以向登記機構申請預告登記。預告登記後,未經預告登記的權利人同意,處分該不動產的,不發生物權效力。
更何況,房子不應當被納入破產財產範疇,因為你已經付清了房款,並且購買的特定的某項房產。
《關於審理企業破產案件若干問題的規定》法釋[2002]23號
第七十一條 下列財產不屬於破產財產:
(五)特定物買賣中,尚未轉移佔有但相對人已完全支付對價的特定物;
並且,你也不用擔心房企把房子土地抵押給銀行或者拖欠工程款導致房屋被拍賣,因為你的優先權層級更高。
《關於建設工程價款優先受償權問題的批覆》法釋[2002]16號
1、人民法院在審理房地產糾紛案件和辦理執行案件中,應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
第二百八十六條的規定,認定建築工程的承包人的優先受償權優於抵押權和其他債權。
2、消費者交付購買商品房的全部或者大部分款項後,承包人就該商品房享有的工程價款優先
受償權不得對抗買受人。
綜上,你對於所購房屋的權屬是有保障的,但是這只是對你權利的保障。由於不知道該房屋的實際建設和辦證的進展,如果基本達到交房條件,僅差驗收和證件辦理的話還好,政府一般會協調解決;如果離達到交房條件還有較大的距離,除非找到接盤者,肯定要拖延很長一段時間你才能收房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