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是強制解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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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是強制解散
強制解散是指公司因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被行政機關或法院撤銷或裁定解散。這是公司基於法律或主管機關命令而被迫進行的解散。
公司解散後,在清算完結前,法人資格仍視為存續,但其權利能力受到嚴格的限制,僅限於在清算範圍內活動,不得再進行新的營業行為;公司的代表機關和代表人的權限自公司清算組成立之日起終止,由清算人代表公司進行清算行為。
強制解散,又分為行政強制解散和司法強制解散兩類。
1、行政強制解散
行政強制解散指企業的行政主管機關依照特定事由法定事項,按一定程序終止企業生產經營活動,清算企業財產,債權、清償企業債務,及申請註銷企業營業執照的系列活動。
2、司法強制解散
司法強制解散是指投資者基於自身利益,企業利益,國家或者社會公共利益等受到損害時,向人民法院提起的解散企業的訴訟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一百八十條?
公司因下列原因解散:?
(一) 公司章程規定的營業期限屆滿或者公司章程規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現;?
(二) 股東會或者股東大會決議解散;?
(三) 因公司合併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四) 依法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或者被撤銷;
(五) 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一百八十二條的規定予以解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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