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申請破產有什麼用?
一、企業申請破產有什麼用?
企業申請破產的作用是:可以及時處理債權債務關係,保護債權人的利益,避免公司陷入破產債務糾紛。《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破產法》規定,債務人有本法第二條規定的情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和解或者破產清算申請。《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破產法》第七條規定,債務人有本法第二條規定的情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和解或者破產清算申請。
二、破產申請書需要包含的內容?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破產法》第八條第二款的規定,破產申請書應當載明如下內容:
(一)申請人、被申請人的基本情況;
(二)申請目的;
(三)申請的事實和理由;
(四)人民法院認為應當載明的其他事項。
債務人提出申請的,還應當向人民法院提交財產狀況説明、債務清冊、債權清冊、有關財務會計報告、職工安置預案以及職工工資的支付和社會保險費用的繳納情況。
三、破產的特徵有哪些?
(1)債務人不能清償到期債務
"到期債務"是指已經到了履行還債義務期限的債務;“清償”是指全部償還;“不能清償”是指沒有按期清償的各種可能性。債務人資不抵債並不能當然認定為“不能清償”。
(2)存在多數債權人
如果只有一個債權人,只需採取一般民事執行程序即可。當存在多數債權人時,如採取一般民事執行程序,由於債權人競相請求對債務人財產強制執行,可能造成部分債權人得不到償還或只得到少量償還的情況,產生顯失公平的結果,因而需要一種特殊的程序——破產程序,以保證各債權人的損益公平。
(3)債權人公平受償
債務人的全部財產不足以清償全部債務,決定了債權人無法實現全部債務。而按照“同質債權、同等地位”的要求,必須依照法定順序,按照同一比例,將債務人的財產在各個債權人之間分配,以保證債權人之間的公平。
(4)免除未能清償的債務
我們對於公司的破產這一概念並不陌生,在公司無法正常經營,有必須及時償還的債務時,申請破產成了非常好的一種解決方式。不僅能夠解決債務問題,還主動地把握了公司的去留,最大程度保留了公司的所有權。我們對於公司的破產這一概念並不陌生,在公司無法正常經營,有必須及時償還的債務時,申請破產成了非常好的一種解決方式。不僅能夠解決債務問題,還主動地把握了公司的去留,最大程度保留了公司的所有權。
我們對於公司的破產這一概念並不陌生。在公司無法正常經營,且有必須要及時償還的債務時,申請破產成了比較好也比較温和的一種解決方式。破產是需要提交相關材料,以及破產申請書的。法院對申請進行立案,這個過程需要一定的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