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產清算的好處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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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破產清算的好處有哪些

破產清算的好處有哪些?

破產清算是指宣告股份有限公司破產以後,由清算組接管公司,對破產財產進行清算、評估和處理、分配。清算組由人民法院依據有關法律的規定,組織股東、有關機關及有關專業人士組成。所謂有關機關一般包括國有資產管理部門、政府主管部門、證券管理部門等,專業人員一般包括會計師、律師、評估師等。

公司申請破產以後,可能會進入重整程序,重整以後公司還有可能存續,繼續經營。對於公司破產申請的好處,一方面可以及時處理公司的債權債務關係,另一方面可以保護債權人的利益,避免公司陷入破產債務糾紛。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七十條  法人解散的,除合併或者分立的情形外,清算義務人應當及時組成清算組進行清算。

法人的董事、理事等執行機構或者決策機構的成員為清算義務人。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清算義務人未及時履行清算義務,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民事責任;主管機關或者利害關係人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指定有關人員組成清算組進行清算。

二、破產清算的意義

公司清算的意義就在於公司清算制度是公司走向消亡十分重要的一環。其重要性在於不僅保護了股東的權益、而且保護廣大債權人的權益。

公司法人治理結構的建立是人類社會自步入商品經濟以來最偉大的創舉,是促進社會經濟發展的最強勁的推動力。現代公司無論怎麼改變更新,但是保持巨大吸引力和旺盛生命力的精髓沒有改變。那就是公司法人治理的精髓——公司股東以其出資為限承擔責任,公司以其資產為限對外承擔責任。

這種責任體制的設立是其成長的原動力,事實也證明,現代公司無論如何完善治理結構,都將圍繞這個大前提來進行。成千上萬的投資者之所以出資設立公司或者參股投資,都看到公司法人制度這一巨大的優越性。就投資本身來説,風險性與生而俱來,有時因為投資產生的風險要大過投資的本身。

因此,如何降低投資風險便是投資者在投資時必須加以認真考慮的問題,要努力的減少承擔責任的方式。同時交易相對人也存在風險,而其要想降低風險機會,有時就必須藉助於投資者責任的擴大來實現。

公司制度的設立便是雙方博弈的結果,是一種交易雙方投資風險折中的產物。這種制度的設立較為公平的分擔了交易主體的風險負擔。但是,辯證看待一個事物是一個必須考慮到的真理,當我們熱情謳歌公司法人制度的巨大優越性時。我們也必須認識到這種制度同樣是一把鋒利的雙刃劍,其在促進社會經濟進步,創造財富的同時,也在鋒利割殺着商業社會中善良的交易對方。

事實也恰恰如此,公司法人制度本身存在着弊端。這種弊端在於惡意投資者濫用公司法人制度,損害交易相對人,進而獲取不法利益的行為。在現實生活中,公司股東虛假出資,大玩“空手套白狼的把戲”,利用公司人格能撈一把則好,如撈不成,也可藉助公司法人人格做擋箭牌,自己則安然無恙。還有股東大玩“金蟬脱殼的把戲”,出資之後,抽逃資金,轉移公司財產,然後將一個沒有財產作為支撐的空殼公司拋擲一處,笑看公司債權人對該空殼公司窮追猛打。

可以説,諸如此類的不善行為,均是利用了公司人格制度的精髓。針對公司法人制度的弊端,人們也是拿出種種措施予以應對。如公司法人人格否認制度的提倡,公司侵權理論的建立。這些措施都有着很大的優越性。但凡是股東藉助公司法人制度騙取社會善意的情況下,其所利用的公司都不會長久存在,公司終止自然為經常現象,因此,設計好公司清算這一重要的環節為解決上述公司種種弊端的最後防線,並且不失為一劑對症良藥。公司清算是一個系統工作,在公司的清算過程中,可以將公司人格否認制度、債權侵權行為理論吸納進來。

以上就是為大家整理的破產清算的好處。不得不承認的是,破產清算的確保障了債權人的權益,同時也避免各股東在公司苟延殘喘的時候偷偷轉移剩餘財產,讓債權人無處追債。破產清算在某一種意義上來説,降低了債權人的資金風險。以上是本站為您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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