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國新三板分層是何時開始的

來源:法律科普站 3.25W

我國新三板的覆蓋面是非常廣的,經營能力較強的成熟企業,或者在剛剛開始成長期的中小微型企業,甚至於初期創業的一些虧損企業,都可以掛牌到新三板。因此我國的證監委員會才決定要對新三板實施分層管理,也是為了能夠應對掛牌公司多元化的融資服務。那麼,在我國新三板分層是何時開始的?

在我國新三板分層是何時開始的

一、在我國新三板分層是何時開始的?

新三板分層制實施時間:2016年6月27日起正式實施。

分層制度的實施將提升新三板的活躍度和流動性,利於發揮其融資功能,利於三板市場規模的擴大和長遠的發展,利於國家的創新發展。

二、新三板的定義

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俗稱“新三板”,是經國務院批准,依證券法設立的,繼上海證券交易所、深圳證券交易所之後第三家全國性證券交易場所,定位於為創新、創業、成長型中小微企業提供股票公開轉讓、融資及資產重組等服務。新三板公司為非上市公眾公司,一般稱公司“掛牌”新三板而非“上市”。新三板掛牌條件沒有行業限制,沒有盈利限制,所以有些公司負利潤也會上新三板。

三、新三板股權股份可以轉讓

新三板股權股份是可以轉讓的:一般分兩種,一種是非限制股權,一種限制股權;非限制股權,這種情況很少,因為沒有限制條款;

限制性股權,是指掛牌公司以低於二級市場上的價格授予激勵對象一定數量的本公司股票,激勵對象以自籌資金購買公司股票。限制性股權一般會設定股票鎖定期(即持有股票但不能出售),在公司業績達到預先設定的考核指標後,方可按照約定的期限和比例將股票進行解鎖。

相比較其他激勵模式,限制性股權對於員工而言風險較大,能夠快速獲得股份的代價便是快速公司被“綁定”。

我國的新三板分層制度是從16年6月27日開始正式實施的,所謂的新三板的分層制度,其實一共是有三個要求的,正經委員會規定,新三板必須要具備創新層,培育層和基礎層,在這三個層次之間,同時要求要做到競價交易,做市交易和協議轉讓,雖然對於掛牌新三板的企業的資質要求必須做到最好,同時對於這些企業的投資門檻也是有所下降的。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