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買賣合同解除合同訴狀的內容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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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買賣合同解除合同訴狀的內容有哪些?

一、二手房買賣合同解除合同訴狀的內容有哪些?

自訴人: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民族、文化程度、工作單位、職業、住址。

(原告如為單位,應寫明單位名稱、法定代表人姓名及職務、單位地址)

被告: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民族、文化程度、工作單位、職業、住址。

(被告如為單位,應寫明單位名稱、法定代表人姓名及職務、單位地址)

案由:

請求事項:(寫明向法院起訴所要達到的目的)

事實和理由:(寫明起訴或提出主張的事實依據和法律依據,包括證據情況和

證人姓名及聯繫地址)

此致

______人民法院

自訴人:(簽名或蓋章)

委託代理人:

__年__月___日

附:1、本訴狀副本 份(按被告人數確定份數);

2、證據 份;

3、其他材料 份。

注:(1)訴狀用鋼筆或毛筆寫。

(2)“當事人”欄,均應寫明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日、民族、籍貫、職業或工作單位和職務、住址等項。對被告人的出生年月日確實不知的,可寫明其年齡。

(3)“案由和訴訟請求”欄,應寫明控告的罪名和具體的訴訟要求。

(4)“事實與理由”部分的空格不夠用時,可增加中頁。

(5)訴狀副本份數,應按被告人的人數提交。

二、起訴流程

1、人民法院審理民事案件,除涉及國家祕密、個人隱私或者法律另有規定的以外,實行公開審理。對決定開庭審理的案件,將在開庭三日前通知雙方當事人。

2、開庭審理大致分為法庭調查、法庭辯論和評議,宣判等幾個階段。如果您提出迴避申請,你需要説明理由。如果您不提出申請或者申請被駁回,庭審將繼續進行。

3、在法庭調查階段,審判長或審判員將組織雙方當事人,針對自己的請求和主張,按順序分別舉證、質證。質證是當事人圍繞證據的真實性、關聯性、合法性、針對證據有無證明力以及證明力大小,進行質疑、説明和辯駁。

4、在法庭辯論階段,審判長或審判員將組織雙方當事人針對爭議焦點,圍繞全案事實、法律責任等發表意見。

5、在評議、宣判階段,合議庭或審判員將對庭審情況進行總結,對雙方當事人發表的意見進行評議,表明是否予以支持,並闡明理由。

6、如果您是原告,經法院傳票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的,法院可以按撤訴處理;被告反訴的可以缺席判決。

7、作為當事人,在宣判前任何訴訟階段,您都可以同對方當事人進行和解,或者請求人民法院主持調解。如果不同意調解或未達成調解協議,人民法院將繼續審理並作出判決。

以上就是二手房買賣合同解除引發的訴訟案件的起訴書內容以及起訴的流程,在司法實踐中,應當嚴格按照上述程序和要求來進行處理,特別是對於買賣合同解除的相關情況必須對照法律規定來進行認定,避免出現法律適用錯誤的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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