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售商品房的條件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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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現售商品房的條件有哪些
商品房現售是指房地產開發企業將竣工驗收合格的商品房出售給購買人,並由購買人支付房價款的行為。我國《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第七條具體規定了商品房現售的條件,包括;
1、現售商品房的房地產開發企業應當具有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和房地產開發企業資質證書;
2、取得土地使用權證書或者使用土地的批准文件;
3、持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和施工許可證;
4、已通過竣工驗收;
5、拆遷安置已經落實;
6、供水、供電、供熱、燃氣、通信等配套基礎設施具備交付使用條件,其他配套基礎設施和公共設施具備交付使用條件或者已確定施工進度和交付日期;
7、物業管理方案已經落實。
二、買房如何防範公攤面積陷阱
1、陷阱:建設部格式合同第五條只有對建築面積出現變化的處理,這樣有的開發商會提高公攤面積減小使用面積,而總的建築面積不變。依據合同開發商並未違約,買受人也起訴無據。
2、對策:
(1)在合同第三條中寫明確套內建築面積和公攤面積。
(2)在附件二中列明公攤面積的構成。
(3)按套購買使用面積,雙方不涉及公攤處理。
3、建議增加補充條款:
雙方協商一致,同意對公攤面積的變化按下列兩種方式處理:
(1)如果實測公攤面積超出暫測面積的,買受人在超出暫測面積的3%以內據實結算,超出3%以上的部分由出賣人承擔相關費用;如果實測面積少於暫測面積,買受人據實結算。
(2)買受人對實測面積的承擔,僅在超出暫測面積的1平方米以內據實結算。
購房者瞭解了現售商品房應符合什麼條件後,在購買現售的商品房時,一定要審核房屋的各項情況是否與法定的條件相符合。買房過程中一定要注意房屋的面積問題,除了注意房屋的使用面積外,還要注意公攤面積,購房者要知道買房如何防範公攤面積陷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