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質量維權應該怎麼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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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質量維權應該怎麼做?

再好的開發商修建的房屋其實都是有可能出現質量方面的問題,但此時購房者也要區分不同的情況進行處理,同時也要擺正自己的心態。有些情況下房屋質量問題其實屬於小問題,此時要求開發商進行修繕也就好了,但如果是存在較大問題,嚴重影響到了自己的居住使用,最好就拿起法律武器來維權。那一般房屋質量維權該怎麼做呢?下文中本站小編為你解答這個問題。

一、房屋質量問題包括哪些?

根據我國法律規定,可以將房屋的質量問題分為三種:

(一)房屋主體結構質量不合格。主體結構是指房屋的主要構件相互連接、作用的平面或空間構成體,必須具備符合技術要求的強度、韌性和穩定性,以確保承受建築物本身的各種載荷。如地基、承重牆等,這些部位出現結構性迸裂、傾斜、坍塌等問題,應當視為主體結構存在問題。

(二)嚴重影響正常居住使用的質量問題。這是指由於房屋質量問題,嚴重影響買受人享用房屋的正常使用功能和用途的情形。如不能正常供水供電,隔音效果不達標等等。

(三)其他一般質量問題。如房屋滲水、地面空鼓、牆皮脱落等。

對上述三種不同的質量問題,法律規定了不同的處理方式,分別賦予購房人和開發商不同的權利和義務。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二條:因房屋主體結構質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後,房屋主體結構質量經核驗確屬不合格,買受人請求解除合同和賠償損失的,應予支持。

第十三條:因房屋質量問題嚴重影響正常居住使用,買受人請求解除合同和賠償損失的,應予支持。交付使用的房屋存在質量問題,在保修期內,出賣人應當承擔修復責任;出賣人拒絕修復或者在合理期限內拖延修復的,買受人可以自行或者委託他人修復。修復費用及修復期間造成的其他損失由出賣人承擔。

因此,不同質量問題的正確處理方式可概括如下:

(一)因房屋主體結構質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後,房屋主體結構質量經核驗確屬不合格,買受人可以請求解除合同和賠償損失。由於房屋主體結構質量問題直接關係到使用的安全性,而且修復不可能或成本過高,買受人一般可解除合同並要求賠償損失。

(二)對房屋存在嚴重質量問題,嚴重影響正常居住使用的情形,法律容許購房者可解除合同並要求賠償損失。

當然如果買受人認為要求賣房人進行修復,並承擔由於修復造成的交付遲延責任或賠償其他損失,更為合算時,也可選擇要求修復。

(三)對於其他質量問題,由於未對居住使用造成嚴重影響,只能要求賣房人進行修復並賠償損失,不能要求退房。當然對於不需要修復的質量缺陷,購房人可以要求開發商賠償因存在質量缺陷而造成的房屋價值的貶值損失,可依法申請委託有關估價機構對房屋進行差值評估,以確定差值部分的損失。

二、房屋質量維權該怎麼做

當房屋存在質量問題時,我們該如何正確有效的維權,這不僅涉及法律問題,更涉及你依據自己情況而採取的合理有效途徑,有時路走錯了,目的或者願望再合法、正當,也不能達到維權的目的。

購房人要保護自己的合法權利,必須採取合法、有效的途徑。當發生質量問題後,消費者應初步分析質量暇疵的程度,是否是房屋主體質量不合格,或嚴重影響正常居住,還是一般的其他質量缺陷,以便採取相應的對策。若不採用正確的方法,購房者即使有委屈也難以保護自身權益。

綜上所述,不同的房屋質量問題法律規定了不同的救濟辦法,購房者在維權時一定要選擇正確的途徑,不能出現了一般的房屋質量問題比如牆面掉漆,卻要求開發商退房,為此找專業機構檢測問題,請律師代理,結果花了很多錢還是得不到法院支持。也不能房屋漏水嚴重修了好幾次也不能修好,開發商威脅律師費高或者給點好處購房者就簽了收房通知,日後再想維權就存在困難了。因此,出現房屋質量問題先諮詢律師看看應該採取什麼途徑維權,再根據實際情況要求開發商承擔相信的責任,解決實際問題才是最重要的。

要知道可以採取怎樣的方式,如果光是靠暴力,不僅不能很好的處理問題,同時還有可能讓自己身陷囹圄。當然,處理這方面的糾紛,可供選擇的方式也比較多,此時就要求結合實際的情況來進行選擇,這樣對自身利益的維護也是很有幫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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