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屋買賣合同違約的要件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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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屋買賣合同違約的要件是什麼?

一、二手房屋買賣合同違約的要件是什麼?

二手房屋買賣合同違約的要件是:有違約行為;有損害事實;違約行為和損害事實之間存在因果關係;無免責事由。違約責任是一種保障債權實現和債務履行的重要措施,是指當事人不履行合同債務時,所應當承擔的賠償損失、支付違約金等責任。如果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採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

二、二手房屋買賣合同違約取證的材料包括以下幾項:

1.房屋坐落的詳細地址,房屋產權證,房屋買賣協議,協議簽訂時的中間人或在場人等證明材料,或者公證文書

2.房屋買賣協議條款不明(或不全)的,還應提供雙方約定的定金、價款、交付時間、交付辦法等。

3.其他共有人同意出賣共有房屋的書面證據,以及優先權人放棄優先的證據。

4.買主搬入所買房屋居住的時間,辦理產權過户手續,以及修繕、改變房屋結構等證明。

三、二手房購房合同違約金如何計算

如果購房合同對違約金的計算方法有約定則從約定。

對於購房合同沒有約定違約金或者損失賠償計算方法如下:

逾期付款的,按照未付購房款總額,參照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金融機構計收逾期貸款利息的標準計算。

逾期交付使用房屋的,按照逾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間有關主管部門公佈或者有資格的房地產評估機構評定的同地段同類房屋租金標準確定。

依據《民法典》中的第114條的規定: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違約時應當根據違約情況向對方支付一定數額的違約金。約定的違約金低於造成的損失的,當事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增加;約定的違約金過分高於造成的損失的,當事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適當減少。

在此特別提醒採取按揭付款方式的購房者,為了彌補損失,在進行仲裁或訴訟的時候,發現利息損失超過合同約定的違約金後應及時提出,以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二手房屋合同的買賣涉及到的問題比較多,因此簽署一份房屋買賣合同對於保障買賣雙方的合法權益以及約束雙方的行為是十分必要的。合同中需要全面準確的將房屋買賣的各項事宜進行一一確定,尤其需要針對違約的行為予以特殊説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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