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婆房子留給外甥如何立遺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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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外婆房子留給外甥如何立遺囑?

外婆房子留給外甥如何立遺囑

外婆想要把房子留給外甥的話可以選擇的立遺囑的方法有自書遺囑,在遺囑中寫清楚把房子要留給外甥即可,但遺囑要滿足法定條件才生效,所以,老人擔心寫不好的話,可以讓別人代寫遺囑,到公證機構立遺囑或者立錄音遺囑。

(一)自書遺囑由遺囑人親筆書寫,簽名,註明年、月、日。

(二)代書遺囑應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由其中一人代書,註明年、月、日,並由代書人、其他見證人和遺囑人簽名。

(三)以錄音形式立的遺囑,應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

(四)遺囑人在危急情況下,可以立口頭遺囑。口頭遺囑應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危急情況解除後,遺囑人能夠用書面或者錄音形式立遺囑的,所立的口頭遺囑無效。

(五)需要公證遺囑的,由遺囑人經公證機關辦理。

民法典》(2021.1.1生效)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條 【自書遺囑】自書遺囑由遺囑人親筆書寫,簽名,註明年、月、日。

第一千一百三十五條 【代書遺囑】代書遺囑應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由其中一人代書,並由遺囑人、代書人和其他見證人簽名,註明年、月、日。

第一千一百三十六條 【打印遺囑】打印遺囑應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遺囑人和見證人應當在遺囑每一頁簽名,註明年、月、日。

第一千一百三十七條【錄音錄像遺囑】以錄音錄像形式立的遺囑,應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遺囑人和見證人應當在錄音錄像中記錄其姓名或者肖像,以及年、月、日。

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條【口頭遺囑】遺囑人在危急情況下,可以立口頭遺囑。口頭遺囑應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危急情況消除後,遺囑人能夠以書面或者錄音錄像形式立遺囑的,所立的口頭遺囑無效。

第一千一百三十九條 【公證遺囑】公證遺囑由遺囑人經公證機構辦理。

二、遺囑的基本內容有哪些?

(1)標題:遺囑或某某的遺囑。

(2)立遺囑人的基本情況,包括姓名、性別、年齡、民族、籍貫、住址等。

(3)立遺囑的原因。常見的立遺囑的原因有:“因年老多病,不久於人世,恐去世後家屬子女為繼承遺產發生糾紛”;“因生前受好友(或鄰居、遠親)體貼、照顧,為報其深情厚誼”;“因命旦夕,為表眷子之心(或為表戀故土之情)”等。總之,要表明立遺囑人立遺囑的真實意圖。

(3)遺囑事項。這是遺囑的主要部分,一定要寫得清楚、明白、具體。本部分一般包括:立遺囑人的財產説明,如房產、存款、股票、汽車、現金、債權等;其財產以前是否曾以遺囑或者遺贈扶養協議等方式進行過處分,有無已設立擔保、已被查封、扣押等限制所有權的情況;財產如何處理,如何分配;立遺囑人的相關事務的執行,如債權債務問題、財產分配問題、保險問題、信函呈送等等。

(4)所立遺囑的份數以及遺囑在何處保存、由何人或何機關監督執行等。曾訂立過遺囑,而內容有牴觸的,聲明以最後的遺囑為有效遺囑。

(5)立遺囑人簽名蓋章,註明日期。如有證明人在場,證明人也應簽名蓋章。如系請人代書,代書人應簽名蓋章。如果有書證、物證和需要附帶説明的問題,可以附項註明。

外婆對於本人名下的房產,其實老人家想給誰就給誰,這些都跟老人的子女還有其他繼承人是沒有關係的。如果是有些人強迫老人把房產留給自己的,強迫老人寫的遺囑是無效的,遺囑的基本內容法律上沒有相關的規定。本站有在線律師,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歡迎您隨時諮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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