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自立遺囑如何房子過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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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有自立遺囑如何房子過户?

有自立遺囑如何房子過户

1、開證明文件

2、房產評估

由於是繼承產權的評估,一般會比該物業的正常市價要低,大致低20%-30%。所以,在辦理評估時,一定要先聲明是辦理房產繼承方面的評估業務。

現在社會上辦理繼承產權評估的公司為數不多。因此,一定要先查明所挑選的房屋評估公司有無繼承評估的資格。

收費情況:評估費是該物業評估價的5‰,但每宗至少要收取1000元。

4、到房管局辦理繼承登記,公證書直接交房管局。

收費情況:其中包括測繪費,100平方米以下的每份50元,公證費每份200元,查冊費100元。每宗繼承登記200元。

5、出新房產證

二、沒有立遺囑房產怎麼分割?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

第一千一百五十六條 遺產分割應當有利於生產和生活需要,不損害遺產的效用。

不宜分割的遺產,可以採取折價、適當補償或者共有等方法處理。

第一千一百五十七條 夫妻一方死亡後另一方再婚的,有權處分所繼承的財產,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干涉。

三、喪失繼承權的情形有哪些?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

第一千一百二十五條 繼承人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喪失繼承權:

(一)故意殺害被繼承人;

(二)為爭奪遺產而殺害其他繼承人;

(三)遺棄被繼承人,或者虐待被繼承人情節嚴重;

(四)偽造、篡改、隱匿或者銷燬遺囑,情節嚴重;

(五)以欺詐、脅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礙被繼承人設立、變更或者撤回遺囑,情節嚴重。

就算是房子的產權人已經立好了遺囑,這也不代表遺囑中指定的繼承人就可以直接拿着遺囑去辦理房子過户了,遺產房的過户一定是建立在產權人已經去世了的情況下,而且遺囑必須是有效遺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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