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下有房能取公積金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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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下有房能取公積金嗎
律師解析:名下有房不一定能取公積金,是否具有房產不屬於提取公積金的法定要件。提取公積金的法定要件是:無房户支付房租的;與單位終止或解除勞動關係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購買、建造、翻建、大修、還貸自住房的;出境定居的。法律依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二十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户內的存儲餘額:
(一)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離休、退休的;
(三)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係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的規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項規定,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的,應當同時註銷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户。職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職工的繼承人、受遺贈人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户內的存儲餘額;無繼承人也無受遺贈人的,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户內的存儲餘額納入住房公積金的增值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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