惡意使用買賣不破租賃制度合同是否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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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惡意使用買賣不破租賃制度合同是否有效?
惡意使用買賣不破租賃制度合同是無效的,《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四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無效:
(一)一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訂立合同,損害國家利益的;
(二)惡意串通,損害國家、集體或者第三人利益的;
(三)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
(四)損害社會公共利益;
(五)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
第一百四十七條規定,下列合同,當事人一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變更或者撤銷:
(一)因重大誤解訂立的;
(二)在訂立合同時顯失公平的。
二、買二手房有哪些事項要注意?
買二手房的步驟如下:
1、查冊。
買賣雙方條件達成後,在雙方簽署合約之前,可以自行到房管局進行查冊。
2、簽約。
交易雙方簽訂《房屋買賣合約》。
3、曬圖、遞件。
曬圖資料:需提供房地產證原件。
遞件資料:房產證(共有證)原件;房地產買賣合同;房地產轉移登記申請表;買賣雙方身份證複印件(須原件校對)。
4、查税。
5、交税,過户。
6、辦房產證、收樓。領取新房產證、辦理收樓手續。
三、二手房過户需要準備哪些材料?
1、房屋所有權證(複印件1份、產籍圖4份);
2、契税證;
3、身份證(夫妻雙方)(複印件2份);
4、夫妻雙方户口簿(複印件1份);
5、結婚證(如丟失到原婚姻登記的民政部門補辦,其他證明方式不被承認);
6、單身、離婚者提供離婚證、離婚協議書或民事調節書或法院判決書,離婚未再婚證明;
喪偶者提供購房證明、喪偶未再婚證明;未婚者提供未婚證明(複印件1份)。
惡意利用買賣不破租賃制度的方法不得而知,但既然是惡意利用的話,只要存在這種因素就有可能會侵犯到承租人和買家的合法權益。賣家的這種行為只能是佔一時的便宜,到最後,買方和承租人都可以同時追究賣家的違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