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為“大產權房”

來源:法律科普站 2.22W

何為“小產權房”

何為“大產權房”

小產權房是指在農村集體土地上建設的房屋,未繳納土地出讓金等費用,其產權證不是由國家房管部門頒發,而是由鄉政府或村政府頒發,亦稱“鄉產權房”。“小產權房”不是法律概念,是人們在社會實踐中形成的一種約定俗成的稱謂。該類房沒有國家發放的土地使用證和預售許可證,購房合同在國土房管局不會給予備案。所謂產權證亦不是真正合法有效的產權證。

小產權房的出現與城市房價躥升密不可分,其成為社會關注的熱點亦是從房價上漲邁入快速之年的2007年開始的。按照國家的相關要求,“小產權房”不得確權發證,不受法律保護。

比如,買了房的“業主”沒有房產證,只有購房合同,購買“小產權房”,不繳納國家規定的各種税費,但要向小區的開發商交備案費和更名費,加起來也要幾萬元,之後與小區開發商簽訂新的合同,原先房東的購房合同則作廢。手續簡單,只有錢到位了,一上午就可以完成交易。

何為“大產權房”

“大產權房”即“小產權房”的相對詞,也就是購房者既有了《房屋所有權證》,也有了《土地使用權證》。通常解釋為國家發產權證的叫大產權。可以合法的進行二手房交易,買的房建在合法的建築用地上。大產權房具有佔有、使用、收益和處分四項完整的權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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