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全房產可否出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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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訴訟保全之後相關執法部門會進行相關的處理,保全其房屋內的物品的完整,等訴訟結束後才可以進行出租。
訴前保全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零一條,利害關係人因情況緊急,不立即申請保全將會使其合法權益受到難以彌補的損害的,可以在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前向被保全財產所在地、被申請人住所地或者對案件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採取保全措施。申請人應當提供擔保,不提供擔保的,裁定駁回申請。
人民法院接受申請後,必須在四十八小時內作出裁定;裁定採取保全措施的,應當立即開始執行。
申請人在人民法院採取保全措施後三十日內不依法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的,人民法院應當解除保全。
第一百零二條,保全限於請求的範圍,或者與本案有關的財物。
第一百零三條,財產保全採取查封、扣押、凍結或者法律規定的其他方法。人民法院保全財產後,應當立即通知被保全財產的人。
財產已被查封、凍結的,不得重複查封、凍結。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零一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零二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零三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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